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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港協暨奧委會與平機會合辦「體育界消除歧視及防止性騷擾研討會」

女人在運動場上跟社會上其他界別一樣,體育界亦在不同層面上面對著性侵犯及性騷擾問題,而這些問題在各種運動項目之中都有可能發生。然而,體育界發生的性騷擾問題卻更為棘手,因為有關行為往往牽涉教練及運動員之間的權力關係,還有可能涉及運動員身體的接觸。去年,跨欄運動員呂麗瑤小姐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少年時被當時的教練性侵犯,喚起了社會大眾對體育界性騷擾的廣泛關注。

國際奧委會的《體育界性騷擾及侵犯之共識聲明》(2006)指出,「體育界人士均有責任辨識及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並締造重視尊嚴、互相尊重及安全無虞的體育文化。體育總會在安全把關方面的角色尤為重要,因此應在辨識及根絕有關問題上展現領導者的角色。」

為使大眾更關注體育界消除歧視及防止性騷擾的重要性,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與平機會於1月30日合辦了一場研討會,並得到民政事務局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支持。是次研討會旨在推動體育總會制定防止性騷擾的政策及處理相關投訴的機制,當日有逾200名體育總會及其屬會的代表和職員出席。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在會上發言時指出,性騷擾是社會的嚴重問題,大家必須正視。他表示:「過去三年,平機會收到233宗有關性騷擾的投訴。但由於很多受害者傾向對事件保持沉默,性騷擾問題可能較想像中更為嚴重。」

平機會自2013年起一直推行反性騷擾運動,以體育界及其他界別為對象,為他們舉辦研討會和培訓活動,並就制訂有關政策作出指引。繼1月30日的研討會,港協暨奧委會與平機會將於2018年3月為各體育總會再舉辦兩次工作坊,講解如何防止性騷擾及處理相關投訴。平機會亦會繼續與體育界攜手合作,協助各機構制定適當的政策和措施,消除性騷擾。

閱覽有關研討會的新聞稿 
閱覽平機會的參考資料「制定體育機構防止性騷擾政策」
瀏覽平機會的預防性騷擾資源


  1. 平機會就懷孕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懷孕歧視海報平機會於1月26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代表一名女士(申索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曾受僱於一間公司(答辯人),擔任文員職位。申索人指稱,答辯人在得知她懷孕後對她作出歧視行為,以不同方式施加壓力逼令她辭職。申索人其後流產,答辯人在她病假復工後將她解僱。 

在《性別歧視條例》下,若任何僱主基於僱員懷孕而使該僱員受到不利的對待或被解僱,都有可能違反法例。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向平機會提出的投訴中,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仍然是最常見的投訴類別之一。在2015至2017年期間,平機會收到200宗懷孕歧視的投訴,佔期間整體《性別歧視條例》的投訴約38%。平機會就此個案提出法律訴訟,一方面希望加強公眾認識《性別歧視條例》賦予懷孕婦女的權利,同時提醒僱主基於僱員懷孕而對該僱員作出較差的待遇是違法的。

閱讀有關該法律訴訟的新聞稿
了解更多《性別歧視條例》下就懷孕歧視的保障


  1. 平機會春季期刊《平等點・線・面》已經出版

平等點線面平機會每半年出版的期刊《平等點・線・面》,最新一期春季刊已於2月1日透過《香港經濟日報》在主要商業區派發。

春季刊以「工作與家庭平衡」為題,介紹1997年生效的《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相關議題。於其中一篇專題文章中,我們檢視了不同國家由政府主導的家庭政策和數個本地企業推出的家庭友善措施。在另一篇專題故事中,我們則探討對護老者的支援問題。香港正面對人口老化,因此社會將必然投放更多資源在護老服務上,而僱員亦需負起更大責任照顧家中長者。我們希望透過在期刊中探討這些議題,可提高社會大眾的意識,並鼓勵更多公營及私營界別推行更多家庭友善政策。

閱讀平機會春季期刊《平等點・線・面》
有關《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資訊


  1. 就《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向立法會少數族裔權益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意見書

小數族裔女人平機會於1月22日向立法會少數族裔權益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了意見書,就《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提出建議。政制及内地事務局於2010年發出《指引》,為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提供有關推動種族平等的指引,以確保少數族裔有平等機會獲得公共服務。

鑑於《種族歧視條例》已制訂將近十年,而《指引》發出至今亦已有七年多,平機會遂於意見書中提出《指引》應採取更積極主動的方針以實現種族平等。由於《指引》並非強制性,平機會認為須確保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貫徹一致實施指引,並建立監察制度。在內容方面,平機會建議《指引》應涵蓋供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應依循的主要措施,在招聘方面為少數族裔提供更多平等機會。

閱讀平機會的意見書
閱讀《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