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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發表《本港體育總會制定反性騷擾政策研究報告2020》及開設反性騷擾熱線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中)、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右二)、總政策、研究及訓練主任林潔儀女士(右一)、高級平等機會主任(反性騷擾事務組)蘇家盈女士(左二)和政策、研究及訓練主任盧定宇先生(左一)於新聞發布會上合照。平機會於2021年1月25日舉行記者會,公布有關本港體育總會制定反性騷擾政策的最新研究結果,並宣布開設反性騷擾熱線2106 2222,專門處理有關性騷擾的查詢。
 
研究透過資料搜集,發現體育總會在制定反性騷擾政策和提高政策透明度方面有顯著進展。截至2020年10月,在79間體育總會中,有71間(90%)已制定反性騷擾政策及/或教練和導師反性騷擾行為守則,並上載至其網站供公眾閱覽。相較於平機會在2018年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數字有顯著改善,當時在回應的體育總會中,只有35%表示已備有相關政策或行為守則,而在網站公布政策或行為守則的體育總會更只有29%。
 
然而,仍有37%的自資體育總會(即非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資助的體育總會)未有制定反性騷擾政策或行為守則。此外,部分備有反性騷擾政策的體育總會亦忽略了必要的政策元素,例如有26%體育總會沒有提供專責處理性騷擾投訴的員工姓名及聯絡資料,而33%體育總會亦沒有明文保證投訴人不會因真誠投訴而受到處分。
 
為了改善上述情況,平機會建議所有體育總會應考慮委任指定人員擔任體育總會的「性別課題聯絡人」,負責確保反性騷擾政策得以妥善實施,並為職員及運動員舉辦相關培訓。另外,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應研究在體育界建立「性別課題聯絡人網絡」,聯繫不同體育組織,並鼓勵自資體育總會採取預防性騷擾措施。平機會亦建議把地區體育會納入網絡,以便將反性騷擾政策推展至地區層面,加強對年輕運動員的保障。
 
平機會計劃於今年舉辦講座及工作坊,加深體育界對新修訂的《性別歧視條例》的認識。修訂擴大了《條例》為工作間性騷擾受害人提供的保障。
 
除研究結果外,平機會亦公布反性騷擾熱線(2106 2222)正式啟用。熱線將為公眾提供有關法律條文的資訊、投訴及尋求補償的方法,並在有需要時轉介至輔導及治療服務。
 
熱線充當第一站的支援角色,服務對象包括受性騷擾影響的人士,以及希望了解法律責任的僱主等。熱線由平機會新成立的反性騷擾事務組接聽,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45分(公眾假期除外;因應疫情發展,平機會或實施特別服務安排,詳情請瀏覽委員會網頁)。此事務組亦會負責全面檢討現時與性騷擾相關的法律條文,查找不足之處,在需要時提出修例建議。
 
欲了解研究詳情及熱線的資料,請按以下連結。

閱讀研究報告
熱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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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主席撰文 重申疫情下同理心更顯重要

由彩色手掌組成的心型圖案

香港的第四波新冠疫情未見緩和,部分地區的確診個案早前亦有上升。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近日於《信報》、《立場新聞》及《南華早報》發表文章,呼籲各界談論疫情時,應避免種族偏見和標籤。
 
朱先生表示:「疫情持續令人精神緊張,恐懼蔓延,疲乏至極,逐漸失去包容和同理心,但這卻正正是社會最需要包容和同理心的時候。病毒這個無形敵人令我們感到無助,很容易會把責備和憤怒的矛頭指向代罪羔羊。在香港,內地人士在疫情爆發初期成為眾矢之的,後來是跳舞群組人士和外籍家庭傭工遭到針對,及至近日矛頭則指向了油尖旺區的少數族裔群體。」
 
他續指:「但在兩個月前發生的油麻地火災中,我們就見證了市民的憐憫之情和團結力量。這場大火奪去了八名本地尼泊爾人的性命,並造成多人受傷。我與受影響的尼泊爾人交談時,得知他們不僅得到少數族裔群體的支援,不少其他族裔人士和華人也樂於幫助他們。我們實在應該把社會的眼光聚焦於不同群體之間的共通點而非彼此差異。我們都是香港人,對這個家抱着共同的夢想和願望。病毒的傳播不分膚色,拆除種族壁壘,攜手抗疫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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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就性騷擾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插圖:某人正對另一人作出言語性騷擾平機會於2021年1月22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代表一名女士(申索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曾受僱於第一答辯人,負責其餐廳的洗碗工作。申索人指稱她的前同事(第二答辯人及第三答辯人)於該餐廳任職廚師,曾多次在餐廳內對申索人或在她在場時作出涉及性的言論及陳述,因而性騷擾她。二人共同作出有關涉及性的行徑,亦對申索人造成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工作環境。申索人更指稱第一答辯人並無採取任何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以防止這兩名僱員作出性騷擾行為,因此須就他們的性騷擾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此外,申索人多次投訴有關第二答辯人及第三答辯人的性騷擾行為後,遭第一答辯人解僱。申索人因此指稱第一答辯人對她作出使人受害的歧視。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如騷擾者對受害人作出任何不受歡迎且涉及性的行為,而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名受害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該名騷擾者即屬對受害人作出性騷擾。此外,如騷擾者獨自或聯同其他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徑,而該行徑造成對受害人屬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該等行徑亦屬對受害人作出性騷擾。涉及性的行徑包括對受害人或於其在場時作出涉及性的口頭或書面陳述。

若僱主因其僱員曾對任何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法律程序提供證據或資料,或指稱某人曾作出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的作為,從而給予該僱員較差的待遇,即屬對該僱員作出使人受害的歧視。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僱員之間發生的性騷擾屬違法行為。除非僱主能夠證明他/她已採取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以防止其僱員作出違法行為,否則僱主亦要為其僱員的性騷擾行為負上轉承責任(不論僱主是否知悉或批准有關行為)。

平機會把本案交予法庭處理,希望藉此提高公眾對性騷擾法律的認識,並強烈提醒僱主採取合理切實可行的步驟,以防止性騷擾在工作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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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平機會的預防性騷擾資源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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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就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寫有「病假」二字的紙條平機會於2021年1月28日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一名人士(申索人)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曾受僱於一間公司(答辯人),負責處理文書及會計工作。


申索人受頸痛困擾多時,求診後被診斷為患有「頸椎退化」和「頸椎神經根病症」(統稱「殘疾」)。她根據醫生建議,決定放取病假以接受物理治療。隨後,她告知直屬上司每星期需接受兩次物理治療,卻於五天後被答辯人解僱。申索人相信答辯人是基於她的殘疾及/或因該殘疾需要放取病假以接受物理治療而把她解僱,因此她受到答辯人殘疾歧視。
 
《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免受歧視、騷擾及中傷。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若基於僱員的殘疾或因該殘疾導致僱員放病假這事實而解僱該僱員,即屬違法。
 
平機會把本案交予法庭處理,旨在讓僱員認識他們在《殘疾歧視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並提醒僱主基於殘疾而歧視並解僱僱員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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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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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職員榮獲2020年申訴專員嘉許獎

嘉許奬計劃的宣傳圖,内有綠色20字樣平機會很高興宣布兩名職員近日獲頒發2020年申訴專員嘉許奬(公職人員獎)。她們分別為平等機會主任黎嘉雯女士及助理查詢服務主任陸靈女士,二人均屬投訴事務科職員。

「申訴專員嘉許獎」於1997年設立,旨在表揚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有專業表現的機構。申訴專員公署更在1999年起增設個人獎,以嘉許表現出色的個別公職人員。
 
平機會期望繼續以公眾為先,服務市民,並在香港的反歧視條例賦予的職權下,致力以公正持平的態度處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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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平機會的投訴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