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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歡迎新委員並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

平機會辦公室相片
政府今天(2021年4月30日)宣布委任陳麗群女士、蔡懿德女士、高德蘭博士、曾志文女士及嚴楚碧女士為平機會新委員。五位新委員任期為兩年,由2021年5月20日起生效。此外,政府亦再度委任現任委員陳麗雲教授、鄭泳舜議員、趙文宗教授、高朗先生、何超蕸女士、謝偉鴻博士、唐安娜女士、利哲宏博士及黃梓謙先生。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表示歡迎:「五位新委員來自多元化的背景,正正反映平機會所提倡的共融精神。他們不但具備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更與社會各界保持密切聯繫,因此我深信他們將為平機會帶來不少創見。我期待與他們合作,一起推展平機會的工作。」

朱主席續指:「平機會亦藉此機會向即將離任的委員蔡玉萍教授、羅君美女士、梁頌恩女士、羅乃萱女士及余翠怡小姐致謝。她們曾為多個平機會項目作出重要貢獻,由大學性騷擾的研究調查,以至全港首個以平等機會為題的僱主嘉許計劃,這些項目均影響深遠。」

閱讀平機會新聞稿
閱讀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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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動種族平等 業主及代理能起重要作用

MTR ads on racial equality in tenancy
好租客不分種族。為呼籲業主、地產代理以至大眾支持不同種族人士在租屋時得到平等待遇,平機會下月將推出港鐵廣告,在港島線、荃灣線及觀塘線的列車車窗張貼一式兩款的海報,當中展示了一名南亞裔市民與一名華裔業主在代理協助下順利簽訂租約,三人滿面笑容。

平機會過往研究發現,有非華裔人士曾與業主在電話中就租約達成協議,卻在會面後被拒租。此外,亦有部分指地產代理曾表示業主不願意將物業租予少數族裔人士,要求他們離開辦公室。

根據《種族歧視條例》,若業主基於某人的種族而拒絕出租物業或以較差的條款將物業租予該人,即屬違法(唯條例就小型住宅或由業主完全佔用的處所列明例外情況)。此外,若某人「明知而協助另一人」作出違反《種族歧視條例》的行為,亦屬違法。換言之,若地產代理在知情下協助業主基於種族拒絕出租物業給某人,便有可能違例。

平機會為租客、業主及地產代理製作了指引,簡介香港的反歧視條例。地產代理監管局近日亦發表文章,説明代理可如何避免種族歧視的行為。如欲閲覽有關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閱讀平機會的指引
閱讀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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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齊來防止共同工作場所内的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

地鐵廣告,内容為共同工作場所內的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
自《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於去年6月生效,平機會一直透過單張指引雜誌文章等途徑向公眾講解修訂内容。其中一項重要修訂,便是針對共同工作場所内發生的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提供保障。為進一步提高大眾意識,平機會由2021年5月1日至14日期間將於約60個港鐵車站張貼宣傳海報。
 
修訂後的《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禁止任何工作場所的使用者對同一場所的其他使用者在該場所內作出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場所使用者」定義廣闊,包括僱主、僱員、實習人員、義工、商號合夥人、合約工作者及其主事人、以及佣金經紀人及其主事人。
 
「工作場所」則指某人作為場所使用者而工作或置身的地方。例子包括公司辦公室(僱員及實習生一起工作)、「共享工作空間」(不同公司的僱員在同一場所工作)、超市(不同產品推銷公司的員工與超市員工一起工作),以及非政府組織的中心(機構員工和義工一起工作)等。
 
如欲了解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的定義或掌握更多例子,歡迎閱覽此簡介
 

下載平機會單張「共同工作場所内的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
下載單張的其他語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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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機會LinkedIn專頁踏入一周年

LinkedIn標誌平機會於去年4月正式開設LinkedIn專頁。隨著各行各業日漸認同多元共融對業務發展的重要性,我們的專頁在一年間亦已得到近1,000人關注。
 
除了發布平機會最新活動消息,此專頁亦會定期提供有關良好企業常規的資訊,並分享深度文章,分析熱門話題,例如2019新冠狀病毒疫苗接種、#StopAsianHate運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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