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檔案 (2014年1月)
《一些人˙一些事 -- 深思簡論》


共融社會 由學校開始

每個父母都疼惜自己的子女,希望子女得到最好的教育及資源。假若子女在學校受到漠視、排斥,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父母都會感到心痛。但事實上,不少父母都面對上述困境,看著自己的孩子每天上學但卻得不到適當的教育,感到既挫敗又無能爲力。

香港自1990年代後期分階段推行融合教育,視障、聽障、輕至中度智障、有特殊學習障礙、以及有過度活躍症和自閉症等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簡稱SEN)的學生,除了可入讀特殊學校外,亦可選擇進入主流學校接受教育,以助他們日後融入社會。

融合教育之好處
融合教育的好處可說是毋容置疑。過去半個世紀,世界多國積極發展和推進融合教育或所謂全納教育 (inclusive education),這些國家的經驗印證,融合教育有助建立兒童的同理心及包容性,以及與不同群體的溝通能力。

接受融合教育的殘疾兒童,無論自我形象或學術成就都有所提升。至於其他學童,亦獲益良多。透過與殘疾同輩協作學習,他們明白到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了解不同人士的需要及溝通模式,待成長後更有能力接受多元文化、尊重差異。這些品質不單是全球一體化下職場所需的競爭技能,更是建立平等包容社會的重要基石。

香港融合教育成效不彰
可惜10多年過去,香港的融合教育仍是成效不彰,未能切合學童的需要,為他們提供全面發展機會。事實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於2013年便針對香港對殘疾兒童的支援,表達關注。委員會於10月就審議中國包括香港履行《兒童權利公約》的情況發表報告,促請特區政府盡快找出並移除所有障礙,讓殘疾兒童可融入主流制度;委員會又建議,政府從特殊教育制度調配資源,投放於主流學校推行融合教育。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一直倡議融合教育,讓不同能力和殘疾程度的兒童可享有平等教育的權利,發揮天賦潛能。平機會早於2001年便推出《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協助教育機構制定防止及消除殘疾歧視的政策與程序,包括設立無障礙學習環境、制定合適收生程序、課程内容及評核制度等,以確保殘疾學生的個別需要能被滿足。2013年平機會更將推動殘疾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平等教育和就業機會,定為未來數年的優先工作領域之一。我們尤其關注融合教育的發展及成效,因爲這不單影響學生的升學及就業前途,更削弱他們全面參與社會的機會,可謂影響深遠。

學校資源不足
現時本港融合教育制度面對的主要問題是配套不足,欠缺系統性的支援。平機會於2012年發表了《融合教育制度下殘疾學生的平等學習機會研究》報告,在受訪校長當中,超過六成認爲學校得不到政府的資源,以推行融合教育,特別是在資助撥款、教職員培訓、人手編排和專業支援方面均不足夠。

教師培訓不足
平機會的研究亦顯示,近半數教師沒有接受任何融合教育的訓練,有些學校甚至不能達到教育局訂下的要求,每所普通學校最少要有10%的教師完成30個小時的「照顧不同學習需要」基礎課程。受訪教師表示,培訓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學校的行政安排受限制,每年能安排參加培訓的人數太少。事實上,不少教師要同時兼顧授課、輔導及行政等工作,面對沉重壓力,根本沒有時間再接受在職培訓。因此,平機會認爲,當局應考慮在大專院校開辦的教師職前訓練課程中,將特殊教育列爲必修課程單元。

專業支援不足
融合教育面對的另外一個「不足」是專業支援。現時香港的教育心理學家、心理輔導專家,以至職業及言語治療師等皆嚴重短缺。過往便有研究指,平均1名教育心理學家要處理近1萬名學生,有專家更是一人兼顧多間學校的輔導工作,令學校得不到足夠專業支援,學童未能有適時輔導以及長期評估跟進。事實上,這些學生當中,不少因爲學習障礙出現情緒及行爲問題,學校除了提供學習支援,亦需安排特別照顧及輔導。有見及此,政府必須正視問題,與專上學院研究增加學額,培訓更多專業人才。

及早識別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
除了以上所講的資源、培訓及人手不足,本港融合教育的另一大問題是未能及早識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目前教育局在小學一年級才開始透過校內教師識別這些學童,然後安排支援及輔導。至於初生至六歲的學障兒童,家長只能自行安排私營或輪候公營評估服務,但後者動輒要等候數年,令小孩錯失1至6歲的黃金治療期。平機會認爲,政府應在學前幼兒教育階段為學童進行全面評估,務求盡早介入及識別學童,給予適當的治療及學習安排。除此,家長亦應獲得全面和詳盡的評估報告,讓他們了解子女的學習需要,作出適當的入學選擇,並配合專家的治療方案,在家中積極幫助及跟進子女學習,使他們得到全方位的學習支援。事實上,若學童在幼兒階段已被識別及安排輔導,他們進入小學後面對的適應及學習困難亦會大大減輕,而學校亦可更有效地針對學生的狀況提供適切支援。

提升融合教育認受性
綜合以上種種問題,我們認爲政府有急切需要全面檢討融合教育政策,確保有關資源、配套及人手能滿足本港殘疾學童的需要。此外,政府亦應積極改善融合教育的認受性。根據平機會的研究,逾半的受訪校長、教師及專業人士認爲,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排除於主流班以外,並非一種歧視。不少家長及主流學校師生雖然沒有惡意,但他們對這些學生的行爲作出批評,例如認爲他們打擾課堂學習及佔用過多資源。因此,政府有必要提升市民大衆對融合教育的認識,並推動學校建立關愛校園文化,消除對殘疾和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的歧視和偏見。而站在最前線的校長及教師,更應加深對融合教育理念的認識,向家長闡釋融合教育的好處,以打破定型觀念及不必要的誤解。

在過去數個月,我與平機會的同事們走訪本港多間大專院校,與他們的領導層會面。我很欣慰,這些院校均十分支持融合教育政策,除了樂於考慮取錄殘疾及有特殊需要的學生,他們更願意跟不同院校分享支援這些學生的經驗以至技術,令學生們可享有無障礙的大學生活。

事實上,作爲社會一份子,我們每個人皆有責任,確保香港的每個小孩均得到適切的教育。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第23條便列明:「締約國確認身心有殘疾的兒童應能在確保其尊嚴、促進其自立、有利於其積極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下享有充實而適當的生活。」

融合教育的核心價值是提供平等的學習機會,維護基本權利以體現社會正義及公平。融合教育不只是將殘疾及健全學生放在同一校園、同一課堂內,而是讓他們有意義地學習,得到友誼、扶助及真正的全面教育。有人說,融合教育是「大同理想」,不易實現。但我相信,只要我們抱着共同信念,一起伙伴起來,作出檢討及改善,我們定可落實融合教育,讓我們的孩子發展潛能,全面融入和參與社會,建立豐盛的人生,並為香港作出貢獻。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周一嶽

(本文刊於2014年1月6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