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集

妻夫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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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薇來說,結婚之後生育小孩,並不是建立幸福小家庭的一步。她的丈夫阿臣已經失業年多,家庭的經濟只靠阿薇在安老院的工作支持。就在這時,阿薇發現自己有了身孕,生下來的話,將來的苦日子,她很容易想像得到;如果打掉孩子,那悔疚可能是永遠的,而她與丈夫因為家庭角色的互換而帶來的失衡,亦會因此加深。曙光乍現,阿薇找到另一份薪酬較高的工作,那繃緊的生活似乎可以暫舒口氣,但在上工前夕,新公司因為阿薇懷孕而取消她的聘書。一個將要出生的孩子,一對失業的父母,如何走出困局?夫婦又如何解開角色之間的矛盾?

內容分析

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長期以來嚴重妨礙女性就業。平等機會委員會自1996年9月成立至2007年6月底,共錄得1,026宗懷孕歧視投訴。自2002年起,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當中,懷孕歧視一直佔最多數,比率介乎36%至50%之間。

很多僱主都不知道,即使他們對待懷孕員工的方式沒有觸犯《僱傭條例》,某些行動卻可能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很多時,懷孕婦女在放產假時,其僱主會另聘他人替代,繼而把這些婦女解僱。有些僱主一開始便拒絕聘用懷孕婦女,一旦知悉申請人懷孕,便通通拒於門外;這些做法,皆有可能構成懷孕歧視,並且令婦女無法盡展潛能。

僱主必須了解有關《性別歧視條例》的規定,不應拒絕聘用懷孕婦女、限制懷孕婦女調職或參與在職訓練、解僱或迫使懷孕婦女離職、解僱產假後復工的員工、或不計算員工產假以前的工作表現等;凡此種種,皆有可能違法。

如果想瞭解有關懷孕歧視的問題,可瀏覽以下網站︰

  1. 平等機會委員會
  2. 勞工處
  3. 香港職工會聯盟
  4. 香港工會聯合會婦女事務委員會
  5. 新婦女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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