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集

住家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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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業成是一位倉務員,收入微薄,妻子在超市兼職,幫補家計。他與妻子因為要照顧十歲的兒子,兩夫婦的返工時間儘量不重疊,他自己當日班,妻子則當夜班,確保任何時段都有人照顧兒子。

每逢旺季,公司會要求倉務員加班至晚上九、十點,很多員工樂意賺取超時補水。業成也會加班,但最多做到七點,便趕回家煮晚飯給兒子吃,十年來,溫先生因為這份照顧兒子的責任,寧願少賺一點也不加班超過晚上七時。

最近,公司換了管理層,推行新政策︰加班只補假,不補薪。沒有了金錢津貼,加班不再受到工人歡迎;公司強調執行加班政策要一視同仁,溫先生不肯延長加班時間,令新老闆大感不滿,最終被解僱。溫業成認為自己的工作表現沒有問題,遭解僱是因為要照顧兒子未能加班,因此向平機會投訴。

內容分析

「公一份、婆一份」是典型的香港家庭模式。但除了工作,無論男或女的在職人士都要負起照顧子女及年老父母等家庭責任,在職人士在兼顧事業與家庭上,皆承受壓力。

根據《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若僱主基於僱員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而給予較差待遇,甚至將之解僱,即屬違法。直系家庭成員指與該人有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關係的任何人。

在溫業成的個案中,公司不但沒有證據證明溫先生工作表現欠佳,而且有其他倉務員因為晚上要兼職,獲得批准不用加班!證明公司有空間為員工加班的安排作出合理的遷就。每天晚上七時以後,溫業成無疑是兒子的唯一照顧者,公司沒有為他的「湊仔」需要作出合理遷就,反而將他解僱,這是基於溫先生的家庭崗位而給予他比其他人較差的待遇,屬直接歧視,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即使溫先生的公司並沒有批准其他僱員不用加班,亦因為公司向所有人施以劃一的加班要求,因而對要照顧兒子的溫業成構成不利,屬於間接歧視,同樣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家庭是社會的基礎,也是培育下一代的搖籃。實在有需要讓男性和女性都能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得更理想的平衡,以便他們可照顧家庭,亦能在工作上一展所長。《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正好為大家作出合理的保障。

欲了解有關家庭崗位歧視的問題及相關的社會服務機構的資料,可瀏覽以下網站︰

  1. 平等機會委員會
  2. 香港單親協會
  3. 婦女資源網
  4. 香港職工會聯盟
  5. 香港工會聯合會
  6. 新婦女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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