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集

男人,不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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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綱

隨著離婚率上升,職場出現不少單親爸爸,他們在職場努力打拼,還得照顧家庭,卻很多時被認定為兩者難以兼顧。

任職園藝護理的單親爸爸王順,除了要獨力支撐家庭,還要照顧就讀小學的兒子。即使他在工作上勤力盡責,卻因為要照顧兒子,被老闆埋怨及歧視,他被迫由長工轉為外判工,收入銳減,遂向平機會投訴。

現今男性除了要面對家庭、經濟及就業的壓力外,還要面對傳統以來「男強女弱」的性別定型觀念。男士自小被教導為「強者」,遇上困難亦不願意表達感受,不論在就業、健康及情緒輔導上,皆缺乏主動尋求支援的意識,面對困境時,往往求助無門。

內容分析

上述個案中,僱主因單親爸爸有照顧兒子的責任,強迫他轉為外判工,使他損失收入,便有可能觸犯《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根據條例,如基於僱員的「家庭崗位」而作出解僱或使其利益受損,即屬違法。「家庭崗位」是指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包括有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關係的人。

僱主假設僱員的工作與家庭之間必然存在衝突,或假設有「家庭崗位」的僱員不熱衷工作,實無根據。僱主應一視同仁,對有家室責任的人士亦提供平等機會,從而建立正面的僱傭關係,收到人盡其才的效果。

僱主在聘請、晉升、調職、培訓、解僱或裁員時,應採用劃一甄選準則,即按教育、經驗、知識、技能及才能,釐定與工作有關的項目,以及僱員須具備的必要條件;避免單憑「家庭崗位」而對僱員的才能作出概括的假設,例如,若有關工作須經常出外公幹,不應假設家中有年幼小孩的僱員不能勝任。

另一方面,社會在維護婦女權益的同時,亦應合理加強對男性的支援,協助他們排解壓力。這樣對於推動社會和諧有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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