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舉辦是次辯論比賽的目的,是讓青少年透過參與辯論比賽,了解香港平等機會的現况,提高公眾對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的認識,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以消除歧視態度,推廣多元共融。
參加資格
參賽學校須為教育局註冊之中學或國際學校,每校最多只可派出一支隊伍參加賽事,參加者須為現正在校內就讀之學生。
每所參賽學校必須:
委派最少一位稱任的導師(如具備辯論/語文教學經驗)擔任第一回合至半準決賽之評判;
提供最少一天的比賽場地,分別包括比賽用之房間/學校禮堂、評判休息室,以及兩個準備室(供正反雙方之用);
參賽學校所委派之導師一經主辦機構確認並獲安排擔任指定日子賽事之評判後,必須準時出席,如因事而未能出席,必須於比賽前三日通知主辦機構,並提供一名替補導師代為擔任有關賽事之評判;
每支參賽隊伍由四至十人組成,當中包括四位正選及一至六位後備;
每隊須委派最少一位代表出席於 2025 年 2 月 7 日舉行之簡介會。
一般規則
所有比賽均以粵語及淘汰賽形式舉行,參賽隊伍上限為32隊,勝出者才能晉級下一回合的比賽。如遇報名隊伍多於參賽上限,將以抽籤決定參賽資格。
各隊比賽時間及比賽辯題均由主辦機構安排決定,參賽隊伍不得異議及自行修改。參賽隊伍的正反方,由主辦機構抽籤決定。賽期時間表暫定如下:
賽程表





遲到及缺席之安排:若任何一支隊伍在比賽當日遲到15分鐘或以上,該隊伍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而其對手將直接取得出線權。
主辦機構有權邀請任何人士擔任評判、顧問及比賽主席。
獎項

冠軍(一名)
書券總值港幣六千元正及獎盃乙座
亞軍(一名)
書券總值港幣四千元正及獎盃乙座
季軍(兩名)
書券總值港幣二千元正及獎盃乙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