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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參加資格 一般規則 獎項

主旨

為了向年輕一代推廣平等機會的概念,並提高他們對四條反歧視條例的認識,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在2024/25學年舉辦了首屆平等機會盃中學校際辯論比賽。比賽反應良好,得到學界的熱烈支持。該辯論比賽是平機會的其中一項重點項目,期望向年青人推廣平等機會的信息。平機會在2025/26學年將會舉辦第二屆平等機會盃中學校際辯論比賽,以延續比賽的效應。
此外,平機會希望青少年透過參與辯論比賽,了解有關香港平等機會的現况,並對不同與平等機會或反歧視相關的議題,有更深入的思考及理解。平機會亦期望藉着辯論比賽,提高公眾對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的認識,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以消除歧視態度,推廣多元共融。

參加資格

  1. 參賽學校須為教育局註冊之中學或國際學校,每校最多只可派出一支隊伍參加賽事,參加者須為現正在校內就讀之學生。
  2. 每所參賽學校必須:
    • 委派最少一位稱任的導師(如具備辯論/語文教學經驗)擔任第一回合初賽至第四回合比賽之評判;
    • 提供最少一天的比賽場地,分別包括比賽用之房間/學校禮堂、評判休息室,以及兩個供正反雙方使用的準備室;
    • 參賽學校所委派之導師一經主辦機構確認並獲安排擔任指定日子賽事之評判後,必須準時出席,如因事而未能出席,必須於比賽前三日通知主辦機構,並提供一名替補導師代為擔任有關賽事之評判;
    • 每支參賽隊伍由四至十人組成,當中包括四位正選及一至六位後備;
    • 每支參賽隊須由一名導師帶領,並負責該隊與主辦機構的聯絡工作。

一般規則

  1. 所有比賽均以粵語及單淘汰制舉行,參賽隊伍上限為48隊,勝出者才能晉級下一回合的比賽。如遇報名隊伍多於參賽上限,將以抽籤決定參賽資格。
  2. 比賽將以六輪進行,合計48場賽事。第四回合比賽將由六支參賽隊伍競逐準決賽(第五輪)的四個名額。當中三間勝出的參賽隊伍將直接晉級,而表現最佳的一隊落敗隊伍亦可晉級準決賽。評判將根據參賽隊伍在第四回合比賽的表現,選出一隊表現最佳的落敗隊伍晉級準決賽。
  3. 各隊比賽時間及比賽辯題均由主辦機構安排決定,參賽隊伍不得異議及自行修改。參賽隊伍的正反方,由主辦機構抽籤決定。賽期時間表暫定如下:
    第一回合初賽
    2026年2月1日(日)或8日(日)
    第二回合初賽
    2026年3月8日(日)
    第三回合比賽
    2026年3月21日(六)
    第四回合比賽
    2026年4月11日(六)
    準決賽
    2026年4月25日(六)
    總決賽暨頒獎典禮
    2026年5月9日(六)或17日(日) (暫定)
  4. 遲到及缺席之安排:若任何一支隊伍在比賽當日遲到15分鐘或以上,該隊伍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而其對手將直接取得出線權。
  5. 主辦機構有權邀請任何人士擔任評判、顧問及比賽主席。
  6. 參賽隊伍及/或其學校將被獲邀請出席2026年5月舉行的總決賽暨頒獎典禮。

獎項

勝出隊伍獎項
冠軍一名 書券總值港幣$6000及獎盃
亞軍一名 書券總值港幣$4000及獎盃
季軍兩名 書券總值港幣$2000及獎盃
最佳辯論員獎項
總決賽最佳辯論員:書券總值港幣$800正及獎盃
總決賽最佳辯論員:書券總值港幣$300正及獎狀
*上述獎項將會於總決賽完結後,於頒獎典禮當日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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