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為了改善處理查詢及投訴的服務,由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起,所有根據現有反歧視條例,即《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第527章)及《種族歧視條例》(第602章),提出有關歧視、騷擾及中傷的查詢及投訴,或涉及平機會服務的查詢及投訴,應以下列其中一種方法作出:
- 來信、填寫網上表格、發送傳真、來電(只適用於查詢) 或親自前來平機會辦事處
(現有方法) - 電話短訊服務(供有聽覺障礙/語言障礙人士提出查詢)
由同一日起,過往用作上述查詢或投訴的下列電郵地址已停止使用:complaint@eoc.org.hk、enquiry@eoc.org.hk 及 service@eoc.org.hk。
電郵地址eoc@eoc.org.hk不會用作處理上述查詢或投訴;所有在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或之後收到的有關電郵已不予處理。寄件人須改為使用相關網上表格。
如欲填寫網上表格,請按類別點擊以下連結:
有關反歧視條例的查詢:網上查詢表格
有關反歧視條例的投訴:網上投訴表格
有關平機會服務的查詢及投訴:聯絡我們/意見表格
(於2021年3月1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