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詳情
  1. 參與公司/機構須確保申請表上所有資料真實準確,平機會或會要求申請公司/機構核實資料。
  2. 平機會在評審過程中或會要求申請公司/機構提交額外資料及證明文件。
  3. 平機會或會拒絕接納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的申請表。
  4. 參與公司/機構必須向主辦機構提供評審過程中所需的任何協助。
  5. 評審團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6. 獲嘉許公司/機構須積極參與所有頒獎及宣傳活動,並樂意分享其常規措施。
  7. 獲嘉許公司/機構獲授權於有效期內在其文具、宣傳資料及廣告使用平等機會僱主標誌。使用標誌時,有關公司/機構不得暗示或明示平機會批准或通過其商品或服務,否則平機會有權撤銷機構使用標誌的權利。
  8. 平等機會僱主嘉許計劃的結果將不會影響平機會執行其法定職能。平機會保留唯一權利,可終止或修訂機構使用標誌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平機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而且具約束力。
  9. 平機會只會把參與公司/機構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嘉許計劃有關的溝通及宣傳。公司/機構如想查閱或更改資料,請致電2511 8211或發電郵至eoemployer@eoc.org.hk聯絡平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