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許計劃
評審將於2021年2月開始,分為三個階段:初步篩選及審視、詳細審核及最後評審。
初步篩選及審視
主辦機構會進行初步篩選,以查證和核實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上的資料。如有需要,主辦機構會聯絡申請機構,並要求提交遺漏及/或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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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審核
申請機構的負責人員會獲邀請與評審團會面,會面目的是進一步了解機構所實施的政策及常規措施的理念和目標,並核實申請表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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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評審
評審團根據會面及收到的資料,就獲嘉許的機構作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