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学生问与答

对学生来说,何谓在性方面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教育环境?

这是指在教育环境中任何不受欢迎的涉及性的行径,而该行径会妨碍其他学生的学习表现或影响他们愉快学习的环境。有关行为不一定是直接或故意针对个别学生。这类性骚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展示露骨或色情的资料、说黄色笑话、谈话粗鄙,以及使人反感的涉及性的笑话或行为。

校园内哪些情况可造成「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

以下是一些在学校造成「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的情景:

  • 任何人用带有性含意的漫画教授与性无关的课题。
  • 一群学生在小息及/或午膳期间在操场聚集,并对在场正在玩耍、聊天或逗留的女同学评头品足,部分女生因此不敢在操场逗留。
  • 在男女同事共处一个教员室的情况下,有些同事将裸体照片用作萤幕保护程式。
  • 教职员在校舍内其他教职员/学生听到的范围内讲色情笑话或讨论自己的性生活。
  • 一班学生在课堂讨论时,强行把讨论内容转为与性有关的话题。不同性别的学生因此感到冒犯,不想参与讨论。

当一个人作出性骚扰行为后,他/她要负上什么责任?

性骚扰是违法行为,会带来民事法律责任,有部分行为(例如:非礼、跟踪、电话骚扰等)更会同时带来刑事后果。

在校园里面,无论是学生、教职员、义务工作者、合约员工、服务供应商、代理人,均须对自己所作的性骚扰行为负上个人法律责任。任何人如向他人施压去性骚扰另一人;指示他人性骚扰另一人;或明知而协助另一人作出性骚扰行为(例如:和他人一起说色情笑话),亦可能要负上个人法律责任。

在教育环境中发生性骚扰事件,学校作为雇主有何责任?

学校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防范性骚扰事件的发生,否则无论学校对雇员作出性骚扰的行径是否知情,亦可能要负上转承责任。

何谓「合理可行的措施」?学校应采取什么措施才可避免可能负上的责任?

《性别歧视条例》没有为「合理可行的措施」作定义,这须视乎不同个案而定。每所学校的情况(包括规模、资源、人事管理模式)都不同,因此,在某所学校来说是合理的措施,对另一所学校未必适用。

原则上,合理可行的措施应包括制定和推广防止性骚扰的政策,并透过宣传、讲座及培训等活动,提高学生、家长、教职员、义务工作者、合约员工、服务供应商、代理人等对防止性骚扰行为的意识。因此,学校除制定防止性骚扰政策声明外,还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处理性骚扰投诉及支援机制,并透过教育及培训缔造性别平等和尊重他人的校园文化,以预防性骚扰的发生。一旦发生性骚扰事件,学校有责任证明已积极实施预防措施,以避免可能要负上的法律责任。

若学生违反条例,学校须负上什么责任?

由于学生不是学校的雇员或代理人,学校一般不必为学生的违法行为负上转承责任。然而,学校在某些情况下或会招致直接法律责任。

例如,若学校收到投诉,指学生举办或参与课外活动时作出性骚扰的行为,学校却没有采取补救行动,继续容许学生在学校处所做出所指称的违法活动,那么学校可被视为联同有关学生作出涉及性的行径,而该行径会对其他学生造成一个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这类性骚扰是《性别歧视条例》所禁止的。

若学生被校外团体或人士性骚扰(例如课外活动教练),学校须负上什么责任?

若教练是由学校聘用或安排聘用,以「代理人」身份进行课外活动,那么学校在这情况下就是「主事人」。

若学校未有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防范性骚扰(例如:书面或口头通知教练,学校禁止及不容忍性骚扰行为),学校有可能因主事人身份,而须为该违法行为负上转承责任。因此,一旦确立了代理人与主事人的关系,学校便须采取合理可行措施防范性骚扰。

学校在制定有关政策防止性骚扰时,是否须咨询其他人士或持分者?

为表达学校对性骚扰行为的关注,以及处理有关问题的决心,学校管理委员会或法团校董会在制定有关性骚扰的整体政策时,应咨询家长、教师及其他职员,务求令政策更为公开及透明;而咨询过程亦可让相关人士更深入了解有关政策背后的精神及其重要性,同时亦增强政策的认受性。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和教育局会否为学校提供学校政策的样本,供学校参考?

由于不同学校的背景存在差异,对某所学校来说足够的学校政策,对另一所学校未必足够。学校应根据我们建议的学校政策大纲,并按个别学校的独特情况(包括规模、资源、人事管理模式等),订定校本防止性骚扰的政策。

基本上,学校的性骚扰政策应当包括以下元素:

  • 学校对性骚扰行为的关注,以及处理有关问题的决心;
  • 提供性骚扰的法律及行为定义;
  • 说明向学校投诉途径(包括负责人的资料及联络方法)或投诉人可直接向平机会投诉或提出法律诉讼;
  • 说明投诉资料保密及投诉人不会受到迫害或被惩处的原则;及
  • 简述学校调查投诉的方法及投诉成立的处分措施。

学校应如何推行防止性骚扰的政策?有什么相应措施可以配合?

当学校就防止性骚动制定政策后,应定期监察及检讨政策,以确保政策有效实施及涵盖最新资料,并定期派发及宣传有关政策。

同时,学校应清除校园范围内所有令人反感、露骨或色情的月历、刊物、海报及其他物品,以及防止不适当使用电脑科技,例如电邮、萤幕保护程式及互联网。学校亦应委派统筹人员处理员工投诉,及委任合适的人员(例如:训导或辅导员,及/或其他具备调查和处理投诉知识的教师)处理与学生有关的性骚扰投诉。

学校应如何提高教职员对性骚扰行为的认知和意识?

要提高员工对性骚扰行为的认知和意识,学校应:

  • 向新入职员工提供有关防止性骚扰的政策声明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入职简介的标准项目;
  • 定期在员工会议上向员工分发或重申政策声明,以作讨论或向员工强调有关政策;
  • 有关举报、接受和提出投诉的程序及指引应载列于员工手册及服务供应商的合约内;
  • 张贴通告以发放有关资料;
  • 为一般员工提供对性骚扰课题认知的培训;及
  • 鼓励获委任处理性骚扰投诉的人员及/或教师接受适当训练,以便能够敏锐地处理有关性骚扰的个案。

学校应如何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性骚扰行为的意识?

学校应透过学生迎新会、学校集会、简介会、家教会、公布、通告、学生手册、内联网、研讨会等,让家长和学生知悉学校对性骚扰的政策和相关的处理程序及处分措施。

我们鼓励学校在性教育课程、班主任课、生命/个人成长教育内加入「性骚扰」课题,以培养学生正面的价值观及态度(如尊重和关爱他人)和教导学生恰当的人际相处技巧,亦可提高他们对性骚扰行为的意识,以及提醒他们在有需要时寻求协助。

学校可如何加强在教育和训辅方面的工作,以防止性骚扰事件发生?

学校应按学生不同成长的阶段,安排一些发展性的辅导活动,以培育学生个人及群性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正面价值观和态度,例如提倡两性平等和尊重他人等。

当学生在认知和情感上对这些价值观和讯息有一定的认识及理解,他们便能够慎思明辨、分析困境、解决疑难、懂得如何作出恰当的反应及与人建立互相尊重和平等的关系,从而防止性骚扰的行为。

平机会可提供哪类培训活动或支援,以提高学校教职员及学生对性骚扰的认识?

为了在中小学有效传递防止性骚扰的讯息,平机会已委托专业剧团进行有关题材的话剧演出。

有关安排性骚扰的话剧表演,学校可致电 2404 7288 或透过电邮 (forestunionxp@yahoo.com.hk) 与剧社「森林联盟」联络。

  • 平机会制作有关性骚扰的网上教材套《防止校园性骚扰网上课程》,该自学课程有助提升学生和教育工作者对性骚扰的认识。
  • 平机会提供的免费讲座及咨询服务,详情可参阅我们本网页的「培训」专页。
  • 除了有关四条反歧视条例的免费讲座外,平机会亦会应学校要求为教职员度身订造收费工作坊,教导认识何谓性骚扰和如何防止性骚扰,学校可致电 2106 2222 查询详情。

教育局有否提供防止性骚扰的培训课程?

教育局不时为现职校长及教师设有关性教育的培训课程。详情及报名办法,请参阅教育局的培训行事历

学校收到投诉后,如何进行调停?

调停的作用是透过一个不偏不倚中立第三者,让各有关人士共同谋求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方案、消除误会及解决争端。

调停完全是自愿性质。视乎个别投诉的情况,学校应先考虑安排调停。无论在进行调查或安排调停时,必须公平、公正及确保投诉人及被指称的骚扰者得到公平的对待。

学校处理有关性骚扰的投诉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学校处理有关性骚扰的投诉时,应注意以下的基本原则:

  • 处理投诉的方法应在学校政策中列明,或另载于申诉程序内。
  • 所有与性骚扰投诉相关的资料和记录必须保密,只准按需要向有关职员披露。
  • 立刻处理投诉,务求迅速解决事件。
  • 投诉人应受保护,以免因投诉事件而受害(根据有关条例第9条,使人受害已是违法的歧视行为),以及各当事人均应得到公平对待。
  • 处理投诉的过程不会让投诉人不必要地承受更多困扰和蒙受更大的羞辱。
  • 在处理投诉时务须小心谨慎,不要让其他有关人士受到不必要的困扰。
  • 学校应谨慎处理任何怀疑对学生或年幼学童作出性骚扰的个案。无论投诉是否匿名,学校都可能需要就有关投诉进行调查。
  • 学校应将有关处理性骚扰投诉的程序载列在其校本投诉政策内,并让所有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如投诉涉及学生,学校应让学生和家长清楚知道有关规则及处分措施。

处理投诉的主要步骤是什么?

在收到正式投诉后,学校的统筹人员应采取以下主要步骤处理投诉:

  • 启动内部处理性骚扰投诉的步骤;
  • 将所有与性骚扰投诉的相关资料和记录保密;
  • 通知被指称的骚扰者有关指控的详情;
  • 告知投诉人和被指称的骚扰者会如何进行调查,以及谁人负责处理有关调查;
  • 如有需要,可安排投诉人和被指称的骚扰者在调查期间避免接触;
  • 如有需要可提供支援及辅导,包括向家长/学生/员工提供有关性骚扰的资料,并为他们解答问题或疑虑(例如:他们被性骚扰时应怎样做);
  • 接见投诉人,如投诉人是学生,可由家长或亲友陪同会面;
  • 接见被指称的骚扰者,如被指称的骚扰者是学生,可由家长或亲友陪同会面;
  • 接见有关投诉的证人,或向他们录取书面陈述;
  • 评估证据,并作出决定;
  • 拟备书面报告,以书面把调查结果告知有关人士;
  • 如有需要,咨询平机会的意见;
  • 决定是否需要采取处分措施或其他适当的行动。

学校处理投诉时如何遵守保密原则?学校向被指称的骚扰者透露有关投诉的详情是否恰当?

所有与性骚扰投诉相关的资料和记录只准按需要向有关人士透露。由于被指称的骚扰者是投诉个案的关键人物及基于自然公正原则,学校有需要通知他/她有关指控的详情。

如校方未能决定某事件是否属于性骚扰,或其他违法行为(例如:性侵犯),学校可怎样做?

学校处理怀疑个案时遇到任何困难,可咨询平机会或其他相关机构(例如:警方)的意见。若发现怀疑虐儿个案时,学校须遵守由社会福利署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发出的「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二零零七年修订版)」的原则和相关程序处理,以保障学生的福利及减低受虐的危机。

根据该指引,如怀疑儿童被性侵犯,学校应咨询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警务处虐儿案件调查组,以采取合适的处理程序。如情况显示个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学校应向警方举报。

性骚扰投诉有否时间限制?处理内部投诉时,学校应否设定时间限制?

向平机会提出投诉及提出法律诉讼均有时间限制。若被性骚扰者想向平机会提出投诉,需于事件发生后的12个月内提出

若决定在区域法院提出法律诉讼,需于事件发生后的2年内提出。考虑到延迟处理投诉会对学校的调查工作及举证可能做成困难,学校可按校本情况订定合理的时限。

性骚扰属不合法行为,由学校处理有关性骚扰的投诉(包括为投诉成立的个案决定处分措施)是否恰当,尤其有些行为亦可能构成刑事罪行?

学校有责任缔造一个没有性骚扰的工作及学习环境。学校不但要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同时亦须正视及恰当处理有关投诉,以保障员工和学生的利益。性骚扰虽属民事侵权行为,受屈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向平机会作出投诉或直接向区域法院提出诉讼。如受屈人在雇佣或教育范畴受到性骚扰,可要求雇主或教育机构正视并处理有关问题。

如该雇主或教育机构漠视有关问题,则有可能被视为没有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而可能负上转承责任。如被指称的骚扰者是学生,学校除了按既定的学校政策执行公平及合理的处分外,更重要是辅导学生改过不恰当的行为。学校亦应认识到若不严正处理性骚扰投诉及对违规者作出处分,则等同容忍校园性骚扰行为。如校方认为投诉的事项可能构成刑事罪行,应尽快交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