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骚扰
向性骚扰说「不」
性骚扰并非玩笑。
无论有意或无意,性骚扰行为可为个人和机构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就个人而言,这些行为可影响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人际关系,以及学业或事业发展。就机构而言,性骚扰除了打击员工士气和降低生产力,更可令雇主面对法律诉讼。
此网站旨在为各界大众提供有关性骚扰的资讯,提升社会对性骚扰及有关法例的认识,并鼓励有需要人士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致力与社会不同界别合作,创造一个人人共享平等机会、权益及尊严,没有骚扰的安全环境。
就让我们一起努力,消除性骚扰!
什么是性骚扰?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以下两种情况均属性骚扰:
1. 有特定对象
向某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径,而此行径:
- 不受该人欢迎;
- 一个合理的人在顾及所有情况后,应会预期该人会感到被冒犯、侮辱或威吓;
- 可包括(但不限于)向该人提出性方面的要求,或要求获取性方面的好处。
2. 没有特定对象
作出涉及性的行径,而此行径:
- 不一定针对某一人;
- 可自行或联同其他人作出;及
- 对他人造成一个有敌意或威吓性的环境。
以下行为可能构成针对个人性骚扰的例子
- 对同事作出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或动作(例如:故意摩擦别人的身体、亲吻、拥抱)
- 向同学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
- 餐厅食客评论侍应的身材
- 学生不断追问或影射老师的性生活
- 义工电邮一些使人反感并涉及性的资料给机构职员
- 用手机偷拍服务对象的胸部和私人部位
以下行为可能构成营造在性方面具敌意环境的例子
- 实习生与同事在公司大堂范围内高谈色情笑话
- 公司雇员在办公室内浏览色情网站
-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不雅照片为电脑的桌面背景
- 义工在机构的通讯群组内大谈个人性生活
《性别歧视条例》下的性骚扰是否涵盖所有范畴?
不是,法例涵盖范畴主要是「公共范畴」,例如:
- 雇佣
例如:雇主、雇员、工作申请人、合约工人、外籍家庭佣工等。 - 共同工作场所
例如:在同一办公室或工作场所的人(包括志愿者和实习生)。 - 教育
例如:教职员工之间,学生之间等。 - 提供货品、设施及服务
例如:在提供者和用户之间、店主和顾客、教练和学徒等。 - 参与会社
例如:会社管理人员和会员。 - 处置或管理处所
例如:处所拥有人和租户或居住者。
如性骚扰于这些范畴内发生,而相关人士又属于法例所指定的关系,该行为即属违法性骚扰。
什么不是性骚扰?
受欢迎、双向、双方同意及互有往来的涉及性的行动、调情、吸引或友情。
性骚扰只会发生在女性身上吗?
不,任何性别都有可能被性骚扰。
性骚扰通常以什么形式发生?
性骚扰包括不受欢迎及非受邀约而向对方主动作出的身体、视觉、言语或非言语上涉及性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