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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歧視、不再恐同 (Chinese only)

16/05/2018

作為平機會主席,我不時參與同志平權活動,希望藉著活動,為小眾發聲和爭取平等的權利。5月17日是一年一度的「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我覺得這是很好的機會,讓大家反思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在消除因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而產生的歧視,是否做得足夠。

「國際不再恐同日」始於2004年,選擇5月17日這個日子,是為了紀念1990年5月17日,世界衞生組織正式將同性戀由精神病名冊上除名。在過去近20年,社會越趨多元,但時至今日,同性戀和其他性小眾在各個範疇依然面對不同程度的歧視。平機會在2016年公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結果,顯示香港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和雙性人(性小眾)在僱傭、教育、提供服務、處置及管理處所、以至政府職能等範疇都經常受到歧視。當他們受到歧視時,卻往往感到難以或無法討回公道,其中一個原因是現時香港仍然沒有禁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反歧視法例。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會,實不應容忍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行為。一直以來,平機會敦促政府進行立法,為性小眾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一直以來,政府在這方面只集中進行公眾教育工作,例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出計劃,資助推廣性小眾平等機會的項目,以及推出《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等,但沒有明確承諾會進行立法,這明顯不符合聯合國的建議,還有香港的人權責任。

平機會明白社會人士對有關議題持不同意見,但這並不應是拖延立法的理據。平機會在過去進行性小眾平權的倡議工作時,經常面對批評和反對聲音,有時候更會被指是鼓吹同性戀、有失中立。但實情是,平機會一直強調並非要鼓吹同性戀、或改變任何人的思想或道德觀,而是希望保障所有人,包括性小眾享有平等機會,不會因其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受到歧視。

其實,很多對於性小眾平權的憂慮和恐懼,都是源於大眾對性小眾缺乏足夠的認知。5月17日的「國際不再恐同日」正好提供一個平台,讓我們反思與性小眾平權相關的議題,以及讓我們認識性小眾,消除對他們的誤解和偏見,尊重不同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的人士,為建設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踏出重要一步。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章明教授

 

(本文刊於2018年5月16日 - 明辨平等》專欄)

5月17日的「國際不再恐同日」正好提供一個平台,讓我們反思與性小眾平權相關的議題,以及讓我們認識性小眾,消除對他們的誤解和偏見。

5月17日的「國際不再恐同日」正好提供一個平台,讓我們反思與性小眾平權相關的議題,以及讓我們認識性小眾,消除對他們的誤解和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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