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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勞動節看《殘疾歧視條例》如何保障僱員免受殘疾歧視及騷擾

28/04/2023

下周一便是5月1 日國際勞動節,亦是香港疫情過後踏入復常路的第一個勞動節。新冠病毒病過去三年在香港肆虐,打擊經濟之餘,更令不少打工仔失去工作。有些僱員更因為感染了新冠病毒病而被解僱或不獲聘用。現行的《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在僱傭範疇免受歧視,受到歧視的人可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出投訴。

《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免受歧視、騷擾及中傷

《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在公共範疇包括僱傭;教育;進出、處置及管理處所;貨品、服務及設施的提供等,避免因其殘疾而遭受歧視、騷擾及中傷。條例訂明,若僱主基於僱員的殘疾而在僱用期間對他們作出歧視或騷擾,例如給予較差的待遇甚至把僱員開除,即屬違法,除非該僱員不能執行該項工作的固有要求,或為僱員提供便利會為僱主帶來不合情理的困難。

職場殘疾歧視個案佔超過六成

平機會是執行《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機構,負責處理根據有關法例提出的投訴。平機會在2020至2022年的三年期間,共收到1 394宗有關《殘疾歧視條例》的投訴,當中大部分的個案,即868宗(62%)是涉及僱傭範疇,情況令人關注。

平機會以調停方式處理投訴

平機會在收到市民的書面投訴後,便會就投訴進行調查,並嘗試以調停方式解決事件。調停的作用是讓投訴和答辯雙方共同找出大家滿意的解決方案。在調停過程中,雙方可以透過表達自己的看法互相了解對方的立場,消除彼此因錯誤推斷或不確資料而產生的誤會。調停完全屬自願性質,若達成協議,各方所簽署的調停協議書便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契約。和解條件可以是要求道歉、更改政策和行事方式、檢討程序、復職、金錢賠償等。

投訴人可向平機會申請法律協助或自行提出訴訟

不過,若各方未能達成和解,投訴人可向平機會申請法律協助。平機會會評估每項申請,並由其法律及投訴專責小組決定是否給予協助。平機會提供的協助包括:法律意見、法律協助,或任何其他形式並合適的協助。投訴人亦可選擇自行向區域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個案在未提出訴訟前達成和解

即使個案獲得法律協助,也未必一定要訴諸法庭。很多時候,個案可以在未提出法律訴訟程序前便達成和解。我們近期處理了一宗個案,一名投訴人在患有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後上班即被僱主解僱,疑涉及殘疾歧視。僱員向平機會作出投訴,但其個案未能成功調停,投訴人向平機會申請並獲批法律協助。平機會律師代表這名投訴人與其前僱主進行磋商,經過一輪商議後,最後雙方成功達成和解協議,前僱主願意作出賠償及道歉。

就因新冠病毒病而引起的殘疾歧視個案,這已不是第一宗獲得平機會的法律協助。平機會在去年亦提供法律協助予兩宗殘疾歧視的個案,當事人都是因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而被解僱或不被錄用。平機會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申索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希望藉此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行為,不應歧視感染病毒或已康復的僱員和求職者。

提倡僱主建立多元、平等和共融的職場文化

勞動節是紀念上世紀有工人為爭取改善工作待遇而犠性的節日,時至今天,我們已不需使用這麼激烈的手段來爭取勞工權益。香港正由疫情的陰霾復甦過來,市場已出現勞工短缺的問題,政府更推出一系列措施來「搶人才」。我相信疫情過後的香港一定會比以前過得更好,僱員被歧視的情況亦希望得以改善。或許僱主們可以積極考慮,除了提供一個沒有歧視的工作環境外,還能趁機推出多元、平等和共融的政策,既能挽留人才,又能建立關愛共融的職場文化,增加員工的歸屬感。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朱敏健

(文章於2023年4月28日刊載於《香港01》)

投訴被歧視的個案即使獲得法律協助,也未必一定要訴諸法庭。很多時候,個案可以在未提出法律訴訟程序前便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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