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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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視法例的修訂 2020-2021

政府透過《2020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及《2021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實施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中提出的其中八項建議。

條例修訂加強了四條反歧視條例對免受歧視及騷擾的保障。舉例來說,《性別歧視條例》新增了禁止基於餵哺母乳的歧視和騷擾的條文,適用於多個主要公共生活領域,如僱傭;貨品、設施及服務的提供;處所及會社。此外,《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新增了保障共同工作場所內沒有僱傭關係的場所使用者,如寄售專櫃員工、義工及實習人員,免受性騷擾及基於餵哺母乳、殘疾及種族的騷擾。

除了基於餵哺母乳的歧視和騷擾的相關條文於2021年6月19日生效之外,其餘所有條文於2020年6月19日生效。

此部分提供平機會就條例修訂擬備的指南和單張(備有少數族裔語言),以及兩條修訂條例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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