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負與使命
平等機會委員會是於1996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執行反歧視法例(「法例」)。本港現行反歧視法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
我們的抱負
建設一個沒有歧視、崇尚多元、包容共濟的社會,人人共享平等機會。
我們的使命
為實踐抱負,我們會:
- 與社會各界建立夥伴關係;
- 促進社會人士對平等機會和多元化的關注、認識和接納,進行教育,以預防歧視;
- 執行反歧視條例;以及
- 為歧視的受屈者提供途徑,討回公道。
我們的價值觀
平等機會
我們是維護平等機會原則的先鋒。
公平
我們會以公平公正的程序執行反歧視法例,作出正確的判斷。
誠信
我們尊重真相,以誠信處事。
敏感度
我們會以禮貌、敏銳和熱誠的態度為市民服務,摒棄官僚作風。
活力
我們會歇盡所能、主動追究歧視問題。
效率
我們講求工作效率,並以負責任的態度善用資源。
透明度
我們保持高度透明,讓市民更了解我們的工作和表現。
獨立性
我們會按照法例的規定,獨立自主地行事,不屈服於任何壓力或受不當影響。
責任承擔
我們會對所作決定及行動向公眾負責,並樂意接受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