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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19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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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宣言》頒布70周年 平機會主席呼籲各界協力推動平權

每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今年適逢《世界人權宣言》(《宣言》)頒布70周年,各地紛紛舉行多項慶祝活動。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撰文紀念《宣言》,並促請政府履行推動平等的承諾,修補現行反歧視法例的漏洞。有關文章已分別於12月7日上載到獨立媒體,及於12月9日在南華早報、12月10日在明報(網上版)和信報刊登。

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宣言》,當中訂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奠下基石。及後,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四條反歧視條例,香港亦將兩條國際公約本地化。

陳教授指:「對於擴大及加強平等權利的保障,近年香港似乎停滯不前。平機會於2016年初向政府提交了《歧視條例檢討意見書》,當中列載73項反歧視法例改革建議。但在剛推出的《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中,只包含了8項改革建議。在欠缺全面的改革下,導致邊緣和弱勢社群容易成為歧視、騷擾及中傷的目標。」

陳教授列舉現行法例的漏洞,包括:《種族歧視條例》並未涵蓋政府職能,禁止政府在執行職務及行使職權時作出種族歧視;《種族歧視條例》沒有條文保障國籍、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免受歧視;《殘疾歧視條例》亦無明文規定僱主、學校、以及貨品、服務、設施、住所或其他處所的提供者必須為殘疾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還有現時缺乏禁止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雙性人身份而作出歧視的條例。

陳教授表示:「在推動平等的進程上,不能單單仗賴平機會,亦不能依靠政府由上而下,而是需要社會上不同界別與人士,一起協作推動改變。當中包括倡議不同政策的政黨、鞭策政府立法工作的立法會議員、為市民提供服務及教育的志願組織,還有肩負『第四權』責任監察政府的傳媒。我鼓勵大家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影響力,一起締造更平等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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