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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20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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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於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平機會於2016年3月就《歧視條例檢討》向政府提交改革反歧視條例的建議 ,特區政府終於在2018年12月12日把《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然而,這項期待已久的《條例草案》只涵蓋了8項改革建議,而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下共作出73項改革建議,當中27項屬優先處理項目。《條例草案》的建議修訂包括:禁止因餵哺母乳或因被當為某種族人士而受到直接和間接歧視;擴大騷擾的保障範圍,保障在共同工作場所工作而沒有僱傭關係的人士免受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表示:「平機會歡迎政府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我們相信有必要改革反歧視法例,以彌補現時保障不足和理順各條例。平機會期待與政府持續討論落實各項修訂建議,和《歧視條例檢討》中其他需優先處理的法例改革建議,以解決社會上的不平等情況,並理順各反歧視條例,使之與時並進。」

平機會現正就修訂擬備全面的指引,並將展開公眾教育計劃,協助所有持份者認識新修訂條例的影響,在新條文生效時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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