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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22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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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性騷擾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平機會於2019年12月10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代表一名女士(申索人)於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聲稱她在接受按摩服務時受到男按摩師性騷擾,按摩師為她進行腳底按摩期間不適當地按摩其大腿內外側,而其僱主亦需為此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法庭已頒發匿名命令,禁止報導或披露本案件申索人的姓名及身份,她的名字在申索通知書以英文字母Y代替。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性騷擾」是指任何不受歡迎而涉及性的行為,而這些行為是一個合理的人應會預期該名受騷擾的人士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性騷擾包括不受歡迎的性要求、不受歡迎的獲取性方面好處的要求,以及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性別歧視條例》禁止特定範疇內的性騷擾行為,其中包括貨品、設施及服務的提供。

在2016至2018年期間,平機會收到310宗性騷擾的投訴,佔期間整體《性別歧視條例》的投訴約45%。

平機會就此個案提出法律訴訟,一方面希望提高公眾對防止性騷擾的意識,同時亦希望提醒僱主,必須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防範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否則無論僱主對僱員所作出的性騷擾行為是否知情,亦可能要負上轉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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