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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22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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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帶來種種問題 企業不得不防

2018年11月1日,美國三藩市、巴西聖保羅、澳洲悉尼和瑞典斯德哥爾摩等50個城市有超過20,000名Google僱員和外判工走上街頭,抗議這個科技巨頭處理性騷擾投訴的手法。這場風波由《紐約時報》的報導引起,該報導指,Google有高層被指控作出涉及性的不當行為,但Google卻向涉事高層支付數百萬美元計的離職補償。

職場性騷擾的指控,以至公司的處理手法,可為企業帶來各種風險。平機會主席朱敏建先生最近就於Ninehills Media Ltd出版的香港特許秘書公會月刊《CSj》2020年1月號中發表文章,提出打擊性騷擾不但是企業的道德責任,亦合乎其經濟利益。

朱先生表示:「在《性別歧視條例》下,如僱員作出性騷擾行為,即使僱主不知情,仍要負上轉承責任,除非僱主已採取合理可行的預防措施,例如制定了防止性騷擾政策。否則,法庭可下令僱主作出金錢賠償。這對中小企而言,無疑是一大負擔。」

朱先生續指:「若公司缺乏具透明度的防止性騷擾政策和公平的投訴處理程序,僱員就等於被迫於恐懼和威嚇中工作,嚴重打擊員工士氣。學術期刊《人事心理學》(Personnel Psychology)於2007年刊載的一項研究就發現,因性騷擾而導致的生產力下降和人員流失,可導致企業蒙受平均每個僱員高達22,500美元的損失。」

除了利益上的考量,香港交易所於2016年亦強制上市公司須每年披露在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方面的表現。就業和僱傭常規,包括有關「平等機會、多元、反歧視和其他福利」的措施,皆納入「社會」的報告範疇。作為專業的合規顧問,公司秘書應讓管理層和董事局明白,防止性騷擾政策對僱員福祉以至企業管治的意義所在。

文章列舉了預防性騷擾措施的一些例子,鼓勵機構採取行動,減低負上轉承責任的風險。欲閲覽全文,請按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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