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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24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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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法定產假現已生效

根據《2020年僱傭(修訂)條例》,由2020年12月11日起,香港的法定產假由10周正式增至14周。法定產假的薪酬比率維持在相關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新增的四星期產假的薪酬以每名僱員八萬元為上限。根據《修訂條例》,僱主可向政府全數申領發還就《修訂條例》下須支付並已支付的的新增產假薪酬。

是次修訂令本港與國際勞工組織的指引看齊,讓女性在產後有充足的空間和時間適應新角色和餵哺母乳,更安心地重返職場。然而,正如平機會於2016年向政府提交的《歧視條例檢討》報告中指出,若要更有效保障在職婦女的權益,法例仍需進一步改革。該報告全面檢視了香港的反歧視法例,並提供了一系列建議,當中包括為女性引入法定權利,讓她們在產假後可以重返以前的職位;如該職位不復存在,則須以相近的條款和條件,提供一個合適的替代職位。請按下方連結,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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