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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佈「融合教育制度下殘疾學生的平等學習機會研究」結果

22/11/2012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公佈「融合教育制度下殘疾學生的平等學習機會研究」結果,這項研究是由香港教育學院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於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期間進行。研究分為定量問卷調查及定質個案研究。定量問卷調查訪問了來自230間學校的5,136名受訪者,定質個案研究則與來自20間學校的475名持份者進行了面談。

這項調查的目的是瞭解持份者,例如教育工作者、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普通學生、以及學生家長對融合教育政策的一般態度,並瞭解他們在教育不同類別/程度殘疾學生所遇到的困難。此外,研究的目標亦包括收集持份者的意見,以瞭解就資源分配、專業訓練和社會支援等方面,可如何更有效地推行融合教育政策。

主要研究結果

  1. 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進行的評估往往被批評為過於草率及簡單,例如:有家長表示只進行了半小時的評估,便認定其孩子為自閉症。但這些評估結果可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帶來終生影響,如選校及學位分配等。
  2. 在推行融合教育政策的學校內,接受過特殊教育訓練的校長和教師數目偏低。只有26%校長曾接受特殊教育的專業進修課程,49%教師從未接受任何融合教育的訓練,只有1-2%的校長及教師持有特殊教育專業證書或大學學位。
  3. 約有兩成校長、教師及專業人士不贊成改動環境設施及改變教學法,來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有20-43%的教師不願意接納有智力障礙(ID)、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ADHD)、自閉症(ASD)的學生在主流班級上課。
  4. 61%校長、43%教師、49%專業人士及37%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家長認為,在資助撥款、教職員培訓、人手編排和專業支援等方面,學校得不到足夠的政府資助/資源以推行融合教育。
  5. 57%校長、62%教師及55% 專業人士不認為將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排除於主流班級之外是一種歧視。約有20%校長及超過五成教師不熟悉《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及《共融校園指標2008:學校自我評估和發展的工具》。他們大部份都不大瞭解融合教育的發展及相關的支援措施。
  6. 接近一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48%)不滿意自己的考試成績。約三成不能掌握做筆記、解決難題等學習技巧,亦不能獨立地學習, 約有兩成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表示自己不明白教師的授課內容。
  7. 與朋輩的關係方面,逾八成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覺得同學對他們的態度友善。約有三成覺得在學校被同學取笑(31%)和被欺凌(26%)。至於普通學生方面,表示曾在學校受到取笑和欺凌的分別為24%和18%。

在講解研究結果時,平機會的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博士指出:「研究結果顯示,目前融合教育的制度遠遠未能令人滿意,問題的根源是缺乏資源、訓練及支援。」

謝博士說:「對個人發展來說,無論有沒有殘疾,教育都至為重要。要成功實行融合教育政策,最重要是社會及所有持份者均以尊重多元和人人機會平等的思維方式處事,並願意在各方面作出承擔。」

為了解決本地融合教育制度及政策的問題,平機會作出以下建議:

  1. 及早識別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
    應在學前幼兒教育階段向學童進行全面和詳細的評估,以便及早介入和治療。輔導人員/教育心理學家人手不足,往往為主流學校的教師在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上,帶來不少挑戰。
  2. 增加資源和人手
    教育局應正視人手缺乏、資源不足及主流學校的校長及教師 的特殊教育訓練不足的問題。大專院校開辦的教師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應把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列為必修的課程。
  3. 校長和教師應加強對平等機會概念的認識
    學校當局和教職員應認識他們在《殘疾歧視條例》下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方面,這包括為智力障礙(ID)、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ADHD)和自閉症(ASD)的學生提供平等學習機會。學校應採納可消除和防止違法殘疾歧視的政策。
  4. 在校園實施反欺淩政策
    校園關愛文化是融合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教職員應認同有教無類的精神,學校應推廣彼此尊重,並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待任何形式的校園欺凌。
  5. 提升公眾對融合教育政策的認知
    學校應知會家長有關融合教育的政策和支援。除了家長教師會外,專門及長期的個別化學習計劃(IEP)討論會是理想的家校溝通平台。政府應透過社交媒體及宣傳計劃,提高市民對融合教育政策的認識。

平機會除了向政府提出融合教育政策的改善建議外,又會與不同界別的持份者緊密合作,以加強他們對平等教育機會的理念及《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要求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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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查詢,請致電2106 2226與羅寶珠女士聯絡。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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