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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歡迎區域法院對懷孕歧視案的裁決

03/01/2014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 歡迎區域法院今日就一宗懷孕歧視案 (DCEO 11/2012) 作出的裁決。法院裁定一名女士的前僱主在她的新舊合約之間中斷一天,以避免支付法定產假薪金的做法,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屬於懷孕歧視,判女事主勝訴。法院除了判原告人可獲感情傷害賠償和損失的產假薪金外,更命令被告人向原告人支付懲罰性賠償。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說:「工作間的懷孕歧視仍然非常普遍,平機會歡迎法院的裁決,藉此帶給僱主一個明確的訊息,故意中斷員工連續性僱用以逃避支付法定產假薪金,根據《性別歧視條例》都可能構成懷孕歧視。」

「法院今天的裁決再次彰顯法律保障婦女免受懷孕歧視的重要性。」周醫生說。平機會提醒僱主,故意中斷員工的連續性僱用以逃避支付法定產假薪金,屬違法行為。同時,機構聘用外判員工時,亦需尊重員工的懷孕權利,主事人應確保承判商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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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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