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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的聲明

22/10/2014

就立法會今日(2014年10月22日)否決二讀《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發出了以下聲明:

「平機會同意不應通過《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假使草案獲通過,變性人便必須完成導致絕育的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過程,才能獲許以他或她自認的(新)性別來結婚,這樣會逼使現時香港的跨性別社群,在選擇符合其自認性別身份的生活時面對更大困難。」

「一如平機會過往在多個場合中重申,這草案不但沒有履行終審法院在W案判決中給予香港政府的建議,確立一套全面的性別承認程序,更可能違背了香港及國際人權標準,特別是聯合國已把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要求及其可導致永久絕育的後果視作不人道及具羞辱性。」

「再者,條例草案亦未能回應在境外獲性別確認的變性人士,在香港的處境及需要。假若有關人士未曾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但他/她的新性別已在其他地方獲得承認,按此條例草案難以斷定該人是否能夠以其確認性別在港結婚,也無法確定是否可獲取其他權利,例如以其確認性別領取身份證明文件。」

「有鑑於現時的情況,平機會促請政府及由律政司擔任主席的研究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盡快回應終審法院的全部建議,提出性別承認法案,給予所有跨性別人士應有的各種權利,並不用規定跨性別人士必須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

「平機會相信香港是時候追上國際社會的步伐,承認及保障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及雙性人(性小眾)的權利。另一方面,平機會亦一直倡議立法保障性小眾不會基於他們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遭受歧視。」

「為了有系統地識別性小眾所遇到的歧視,並探討以立法或其他方法禁止相關歧視的可行性,平機會已委託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進行一項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平機會將繼續與政府、關注性小眾的團體及其他相關機構合作,為解決性小眾的歧視問題尋求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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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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