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搜尋

新聞稿

新聞稿

平機會就區域法院對一宗涉及性別歧視個案的判決書發表聲明

28/10/2016

就有關區域法院於2016年10月27日對姚垂廣(由平機會代表)訴 Legend World Asia Group Limited(DCEO 8/2015)的個案的裁決書,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發表以下聲明。

首先,裁決書重申申索人的投訴屬於《性別歧視條例》下的直接歧視,並不能以任何藉口作為辯解。本案件並沒有資料顯示,有任何法例下的例外情況,適用於被告的歧視性定價方式。根據被告所提供的資料,提供優惠給女性顧客是業界的常見做法,然而此判決確定了基於性別的不同收費措施是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平機會給予這個案法律協助提出訴訟的目的,是希望藉此法庭個案提高公眾意識,讓市民明白到,服務提供者即使為了業務推廣,亦不應在提供服務時,基於性別而給予某些人較差的待遇。裁決書起了有重大的公眾教育意義,顯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假如在提供相同的服務或貨品時,基於性別而收取不同的費用,都有可能構成違法的性別歧視。

裁決書內提及平機會有權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任何人改變涉及性別歧視的政策,然而這建議似乎不適用於此個案。在《性別歧視條例》下,平機會可就一些涉及系統性歧視的政策或措施,展開正式調查。其調查範圍及方法必須得到平機會大會的通過及批准,在完成正式調查後,平機會將會擬備報告,公開調查結果,發出報告,並作出建議。平機會由1996年成立至今,就涉及系統性歧視的措施及政策,進行了兩次正式調查,包括在1999年公佈的《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正式調查》及在2010年公佈的《公眾可進出的處所無障礙通道及設施正式調查》。今次的案件只涉及個別歧視個案,並不符合展開正式調查的條件,因此,裁決書中有關建議「平機會有權發出執行通知書」,似乎並不適用。

平機會在恆常的公眾宣傳教育及培訓活動中,都包括宣傳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在條例涵蓋的範疇下,包括僱傭、教育和貨品、服務及設施的提供,對市民的保障。《性別歧視條例》同時保障男性和女性,在貨品、服務及設施提供的範疇,免受歧視。在進行公眾教育之餘,並為個別個案提供法律協助提出法律訴訟,兩者之間並沒有衝突,相反兩者是相輔相承,教育市民更為明白反歧視條例對我們的保障。

平機會將會繼續教育公眾,讓他們明白在反歧視條例下應有的保障及權利,亦會加強與業界的溝通。我們歡迎市民和業界人士,對《性別歧視條例》有任何疑問的時候,致電我們的熱線電話2511-8211作出查詢或徵詢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6年10月28日

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