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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佈《社福界防止性騷擾政策》問卷調查結果

11/07/2017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公佈 「《社福界防止性騷擾政策》問卷調查」結果,以探討非政府機構就制定防止性騷擾政策的狀況及已採取的預防措施。

調查結果顯示,在51間受訪非政府機構當中,只有26間 (51%) 已制訂了書面的反性騷擾政策,而其餘25間 (49%) 並沒有制訂書面的反性騷擾政策。同樣地,約半數受訪非政府機構 (51%) 沒有為其僱員提供有關性騷擾意識的培訓。值得留意的,是約三份之一受訪非政府機構 (33%)(17間)既沒有制訂反性騷擾政策,亦沒有為其員工提供加強性騷擾意識的相關培訓,以防止性騷擾發生。這項調查於2016年進行,平機會在兩場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合辦的研討會中派發問卷予出席的非政府機構的代表,以收集調查的數據。在分發的62份問卷中,成功收回的已完成問卷有51份。

在已制訂了反性騷擾政策聲明的非政府機構中,只有7間 (27%) 在其反性騷擾政策內納入了全部八項的反性騷擾政策的基本要素。在機構的政策中,最常包括的三項基本要素是:處理性騷擾投訴的程序(88%);明確表明不會容忍性騷擾的聲明(85%);政策適用於該非政府機構內的各級員工(85%)。但這些機構的政策往往遺漏了一些落實措施,例如處理投訴的指定人員的聯絡資料,以及有關紀律處分的說明等。

調查又發現,社福界缺乏全面針對性騷擾的預防措施。在51間受訪非政府機構當中,接近五份一 (18 %) 沒有採取任何預防性騷擾的措施。大部份非政府機構 (41%) 表示,它們只採取了單單一項預防措施。最常見的預防措施是:「為員工提供預防性騷擾的培訓」(49%) 及「要求可能受僱的人士確認沒有觸犯『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45%)。

根據社聯的《香港社會服務機構總覽》的資料,現時社會服務機構為本港提供九成的社會福利服務,受惠人數超過600萬,社會服務機構僱用近60,000名員工,為全港機構提供義工服務人數共74.6萬。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博士表示:「非政府機構在提供社會服務方面,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因此,平機會編制了『社福機構防止性騷擾政策大綱』,以協助非政府機構自行制訂反性騷擾政策。」

朱博士指出:「調查結果亦顯示,已制訂反性騷擾政策的非政府機構有較大可能為其僱員、會員/服務使用者及義工提供培訓。相對於制訂反性騷擾政策,提供適當培訓以消除性騷擾亦同樣重要。在非政府機構推廣彼此互相尊重的行事態度,可以有效防止性騷擾事件。」

受訪的非政府機構中,只有兩間非政府機構 (4%) 指稱在調查進行前12個月內共收到四宗性騷擾投訴。在這四宗投訴個案中,兩宗個案涉及不恰當的身體觸摸、輕拍及/或親吻;一宗個案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一宗個案涉及與性有關的言語、文字及/或電子訊息。

按《性別歧視條例》的定義,性騷擾是指對受害人作出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在有關情況下,一名合理的人應會預期受害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性騷擾亦包括任何造成敵意環境並涉及性的行徑,例如在工作間展示色情物品或講涉及性的笑話。

朱博士重申:「非政府機構的性騷擾投訴數字如此偏低,我們估計實際情況可能遠較數字所顯示的嚴重,情況令人擔憂。受害人可能由於缺乏對性騷擾的認識,以及不知道提出投訴會帶來甚麼後果,因而不願意作出投訴。」

反性騷擾政策若要成功推行,必須具有透明度及易於查閱。平機會鼓勵非政府機構除了向員工、會員、服務使用者和義工提供政策及投訴處理程序的複印文本外,亦應把政策及程序的電子版上載至他們的網站,方便服務使用者及公眾查閱該政策。

現時,社會福利署(社署)已發出了一套服務質素標準、執行手冊及評估指標,供非政府機構遵從。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需要每年向社署提交自我評估報告,以說明其遵從服務表現標準的情況。服務質素標準規定非政府機構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來保障服務使用者免受一切形式的侵犯,包括言語、人身及性侵犯。

朱博士解釋:「為有效預防非政府機構發生性騷擾事件,政府作為非政府機構的主要資助來源,可以擔當重要角色,以鼓勵非政府機構採納全面的防止性騷擾策略。社會福利署應考慮檢討服務質素標準及服務質素標準執行手冊的指引,提供更多參考資料及相關的案例法,以協助非政府機構制訂它們的反性騷擾政策。」

朱博士總結時表示:「社會各界都需要正視性騷擾的問題,社福界也不例外。對社福界會員、服務使用者及義工面對的性騷擾問題,我們絕對不能輕視或置之不理。平機會將會繼續聯同政府及相關團體,透過培訓、公眾教育及法例檢討,提高公眾對反性騷擾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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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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