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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性騷擾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18/05/201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於今天(2018年5月18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代表一名受僱於一個基督教團體的男僱員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他指稱於受僱期間,該基督教團體內的一名男性高層職員多次性騷擾他,不適當地觸摸他的私處。法庭已頒發匿名命令禁止任何有關本案件的報導或彙報披露申索人的姓名及身份,他的名字在申索通知書以英文字母A代替。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性騷擾」包括任何人對另一人提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或提出不受歡迎的獲取性方面的好處的要求,或就另一人作出其他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在有關情況下,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受害者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
 
平機會留意到工作間的性騷擾個案仍然相當多;透過把此個案帶上法庭,平機會希望讓公眾更為明白工作間的性騷擾是違法的行為,並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消除性騷擾仍然是平機會其中一項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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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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