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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佈「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結果

22/08/201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822日)公佈「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的結果。研究顯示香港僱主和僱員對家庭崗位歧視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了解不足。研究亦發現家庭崗位歧視個案的數字可能被低估,尤其是以照顧家庭成員為理由在申領假期時遇到阻力的個案。

平機會採用混合研究設計的方法,從僱主和僱員雙方收集定量及定質數據,包括全港性電話調查、焦點小組討論、深入訪談,以及與特選的僱主進行的半實驗探索性調查。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表示:「調查發現僱主對家庭崗位歧視的認識程度較低,在香港出生和較高教育水平的僱員對家庭崗位歧視有更多的認識。規模較大(有50名或以上僱員)、有定期舉辦反歧視工作坊和有制定反歧視政策的公司較能包容負有家庭照顧責任的僱員,以及認為他們不會因此為公司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規模較小的、有較長運營歷史的企業表示,較願意在將來改變政策(例如彈性的工作時間和更多的有薪假期),藉以滿足僱員的需要。」

陳教授續說:「總體來說,7.8%的受訪僱員表示曾在過往兩年遭受家庭崗位歧視(在招聘上的佔15.0%,在離職上的佔13.5%,在日常工作上的佔7.8%),尤其是在勞動力密集型行業,包括「進出口、批發和零售」、「住宿與飲食業」,與從事非管理或專業職位的僱員。他們大多為女性、教育水平較低,以及在家裡的照顧工作沒有得到支援。在招聘過程中,不論其行業和公司種類,受訪僱主和僱員均表示有在面試中收集申請人的家庭照顧責任的資料;有些受訪者認為自己被拒絕錄用與這些資料有關。」

另一方面,受訪僱主則表示沒有出現家庭崗位歧視的情況。與特選的僱主進行的半實驗探索性調查比較了僱主對六種類型的職位申請人之偏好情況,這六類的申請人包括:沒有照顧家庭責任的男性、沒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女性、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父親、需要照顧年幼子女的母親、需要照顧年長父母的男性,以及需要照顧年長父母的女性。調查結果顯示,在不同的行業、公司規模,以及工作職位中,僱主對於聘用需要照顧年長父母的女性申請人之包容只限於較低的職位。

僱主和僱員都同意,因家庭需要的假期可能是家庭崗位歧視的成因。僱主主要擔心公司沒有足夠的資源去替補一個放長假的員工,以致工作未能按時完成;而僱員往往能體諒負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同事,但是擔心其長假會帶來額外的工作量和麻煩。僱員表示平均在一個月內請假一至兩天以照顧家庭成員;而僱主則表示他們最多允許僱員平均在一個月內申請四至五天的假期。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博士表示︰「只有很少遭遇家庭崗位歧視的僱員會作出投訴。原因是他們覺得沒有必要去舉報,或是不知道如何作出投訴。這表示家庭崗位歧視是在香港職場中隱藏得較深的歧視。雖然我們並不是必然享有平等的工作間,但這是我們應有的權利和法律要求。根據《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任何人都不應因其照顧家庭的責任而受到歧視。平機會將會加強宣傳,讓大眾知悉他們的權利和在受到歧視時可採取的行動。」

朱博士續說:「在香港職場,對母親身份的懲罰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同時家庭崗位歧視往往與性別歧視相互交織。值得注意的是,在職母親並不支持有關家庭照顧假期的政策,因為它會強化對於母親的性別定型觀念,認為母親不能為事業發展投入更多的精力。高質素且可負擔的日間照顧中心和課餘托管服務,以及鼓勵男性在照顧家庭方面擔當更多的責任,將會是理想的方式,以協助在職母親平衡家庭和工作。」

「有薪的家庭照顧假期亦是解決家庭崗位歧視、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及營造友善的工作環境的一個可行的政策方向;但是,更重要的是需要仔細的設計、實施和監督以作配合。政府必須為企業提供更多資源(例如財政補貼)以幫助他們推行家庭照顧假期的措施,並應給予中小企業有更大彈性和以個人為基礎的協商,藉以為僱主和有照顧家庭責任的僱員建立良好關係。」

朱博士總結表示︰「我們應該提供更多的資源,透過公眾教育和培訓,向僱主及僱員說明家庭崗位歧視的定義,並輔以真實的個案進行解釋。這些教育活動對中小型的企業和一些新來港且教育程度較低的女性僱員尤其重要。每個人都應該享有一個沒有歧視的工作環境,這實有賴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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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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