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機會聲明:回應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發表的言論
10/03/2020
就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 2020 年 3 月 6 日在立法會財委會會議上與警務處總警司李雅麗女士討論一個議題時,曾以舉例形式對李女士說,指警方就非法賣淫罪行「放蛇」時,「你使唔使去賣過淫吖?」(以下簡稱「有關言論」),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20年3月10日)發表了以下聲明:
1. 對於林卓廷議員於議會內作出有關言論,平機會表示遺憾。因為有關言論相對於當時正在討論的議題來說,是不恰當及不必要的,只會令對方感到尷尬、受冒犯、甚至侮辱,可能違反了《性別歧視條例》內有關性騷擾的條文。性騷擾的例子包括帶有性方面影射的評論,和猥褻性或侮辱性的說話。
2. 雖然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的言論及表達自由受法例所保障,致令平機會未能就事件作進一步跟進;但本會仍然希望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能以身作則,在發表言論時,盡量避免使用帶有歧視或涉及性騷擾等的用詞,確保討論可在互相尊重的方式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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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