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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就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22/12/2020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於今天(2020年12月22日)根據《殘疾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7章),代表一名外籍家庭傭工(申索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指稱,她的前僱主(答辯人)基於申索人的殘疾(宮頸癌)及相關病假,終止其僱傭合約。

申索人在初步診斷出患有宮頸癌後請了大約三個星期的病假。當申索人確認患有第三B期宮頸癌幾天後,她被答辯人解僱,答辯人在解僱信中明確地表明,因為申索人的病患和相關病假而將她解僱。

《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免受歧視、騷擾及中傷。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若基於某僱員的殘疾(包括病患)而解僱該僱員,即屬違法。

平機會留意到不少外籍家庭傭工在患病後,受到僱主歧視性的對待。平機會把本案交予法庭處理,希望藉此提高公眾的意識和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的,而僱主應為有殘疾的僱員提供合理的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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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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