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搜尋

新聞稿

新聞稿

平機會回應傳媒查詢

14/04/2021

就傳媒查詢政府推出「疫苗氣泡」計劃,及僱主/服務提供者對已接種疫苗和未接種疫苗的員工/顧客作出不同對待,會否構成殘疾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 今天(2021年4月14日)發出以下聲明:

 
1. 平機會負責執行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包括《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政府推出「疫苗氣泡」計劃後,未有接種疫苗的人士可能面對一些較緊的防疫措施或安排。若該些措施或安排是基於保障公眾健康目的而合理地需要作出,這可能在《殘疾歧視條例》第61條下獲得豁免。

2. 雖然《殘疾歧視條例》保障市民不會基於過去、現在、將來可能存在的或被認為存在的殘疾(包括2019冠狀病毒)而受到歧視,但條例第 61 條亦訂明,若某人的殘疾屬任何傳染病(包括《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所列的傳染病,例如「2019 冠狀病毒病」),及有關歧視作為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屬「合理地需要的」,即使另一人歧視該名殘疾人士,條例並不適用,即有關的歧視行為不屬違法。

3. 根據相關歧視條例,歧視可分為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兩種。直接歧視是指基於某人的一些特質,例如殘疾或懷孕,對某人作出不同及較差的待遇。間接歧視是指將一些條件或要求加諸每個人,但這些條件或要求對某些群體(如殘疾人士或懷孕婦女)構成較大的負面影響。舉例說,僱主若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否則將被解僱,這要求對一些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士,例如患有嚴重疾病或懷孕婦女可能構成較大的負面影響。除非僱主有合理理由支持有關的做法,否則有可能構成關乎殘疾或懷孕的間接歧視。

4. 由於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僱主和服務提供者應參考政府根據監察疫情的最新發展而實施的措施及建議,顧及不適合接種疫苗者的需要,考慮為他們作出其他合適的安排。

5. 另據了解,政府將會與業界商討有關執行「疫苗氣泡」計劃的細節,當中可能包括一些豁免的情況。平機會希望政府及業界在商討及落實相關計劃的細節時,能考慮不適合接種疫苗者的需要,為他們作出其他合適的安排。

6. 若市民懷疑基於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餵哺母乳、家庭崗位或種族等原因而受到歧視,可以與平機會聯絡,作出查詢或投訴。


--------------------------------

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1年4月14日

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