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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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藉把平等機會觀念融入主流及培訓工作以推動變革

20/02/2001

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委員會」)今年將集中加強培訓,以及推動把平等機會融入主流。


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女士於今日(二月二十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回顧了委員會於2000年的工作表現,並重點介紹委員會於2001年的主要工作計劃。


胡女士說:「委員會於2000年十分繁忙,並且成績理想。委員會收到的投訴個案上升了37.9%,而法律協助的申請則增加了75%。」


胡女士回顧歧視投訴個案的趨勢時指出,按《殘疾歧視條例》需作調查及調解的投訴,由上年度的192宗,大幅增加至2000年的339宗,增幅達76.6%。而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則由上年度的213宗增至2000年的323宗,增幅達51.6%。


她指出2000年所收到有關精神病的投訴數字,較1999年增加一倍。而有關性騷擾的投訴則較上年度增加41%。此類投訴反映出僱主沒有認識法律上的轉承責任,僱主有責任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為僱員提供一個沒有性騷擾的工作環境。


胡女士說:「政府已原則上接納委員會提出的多項法律修訂建議。當中包括幾項重要的建議。第一,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即使沒有投訴人或答辯人,委員會有權以本身名義提出法律訴訟,要求法庭作出宣告。第二,委員會有能力引用具約束力、可強制執行的和解協議,以便將訴訟的需要減至最少。」


一宗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提出的法律訴訟已成功完結。區域法院裁定,基於原告人親屬的殘疾而歧視原告人,以及為該殘疾加上負面標籤,都屬違法。為確保教育制度的公平,令男女生皆不受歧視,委員會提出法律訴訟,要求對「中學學位分配辦法」進行司法覆核。年內,委員會已就入境事務處服務殘疾人士的程序進行檢討。


鑑於社會上顯示有需要將平等機會意識融入主流文化,委員會已擴大其培訓及顧問職能,以便在培訓及程序檢討方面,協助政府、僱主及服務提供者。


胡女士表示:「政府有需要在制定政策和提供服務時,融入平等機會觀念。委員會打算為公務員和紀律部隊制定培訓課程。我們希望藉培訓,提高有關人員對平等機會原則的觸覺,令政府在遵行平等機會法律上做得更好。委員會很高興獲警方邀請,為他們提供有關平等機會法例的培訓課程。這標誌委員會與香港各界合作的重要方向,以及致力建立一個平等機會的環境。」


在推動與商界共建夥伴關係方面,委員會已與香港各大商會及工商組織交換意見。委員會計劃推出三項調查,以評估工商界及僱員對平等機會法例的認知程度,以及其遵守及執行的情況。為協助香港中小型企業採用良好商業常規,貿易發展局與委員會合作,連接委員會的網站與該局的網站。


為增進公眾對平等機會觀念的認知及學習,委員會已加強其教育及推廣活動,並將會舉辦更多深入及大型宣傳活動。委員會現正籌辦首屆大學校際雙語演講比賽及青少年戲劇比賽。


至於有關九龍灣健康中心的投訴,胡女士證實,待法庭文件準備妥當後,將向若干名麗晶花園居民展開法律訴訟。她表示歡迎警察總部指派助理警務處長(支援)擔任警隊與委員會的聯絡人,以及負責處理與三條反歧視條例有關的投訴。


胡女士在新聞發布會上又重點介紹委員會於2001年推廣平等機會的活動,包括與有線電視合作製作一輯電視教育節目,向兒童宣揚平等機會,以及向公眾及學校進行性騷擾教育宣傳活動。


胡女士預料委員會在2001年將會十分忙碌,但可得到理想的成績。她承諾委員會將不遺餘力地與政府和商界合作,推廣平等機會。

查詢: 平等機會委員會熱線 251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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