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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張妙清博士指出,「新界鄉村所採納的投票規則及做法須合符《性別歧視條例》的規定」

14/03/1999

平等機會委員會歡迎有關新界鄉村非原居民投票權的司法覆核裁決。

委員會主席張妙清博士就司法覆核發表意見時表示,「我們認為法庭禁止鄉村選舉中的性別歧視是值得讚賞的。」

張博士提醒鄉議局及各鄉事委員會,《性別歧視條例》第35條規定,在投票選舉有關團體的成員、被揀選晉身有關團體,或被委任晉身有關團體方面,男性與女性均享有相同的資格。這包括《鄉議局條例》所指的村代表或任何鄉事委員會的成員或職位。

「我們已去信鄉議局及各鄉事委員會,解釋有關法例條文,委員會將與民政事務總署跟進此事,以確保新界各鄉村所採納的的投票規則及做法合符《性別歧視條例》的規定。」張博士說。

查詢:平等機會委員會熱線       251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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