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性騷擾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07/04/2006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今天(2006年4月7日)按《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於區域法院代表一名女士提出法律訴訟,該名女士指稱她的同事以猥褻電話性騷擾她。
委員會就此個案提供法律協助,因為此案突顯出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在香港仍很普遍。在此案中,有關的違法行為涉及利用電話滋擾受害人,查問她的性生活和提出猥褻的問題。此個案有助公眾更深入認識,在工作場所作出一些言語上涉及性而不受歡迎的行徑,可構成性騷擾。
查詢: | 羅寶珠女士 | 21062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