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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性騷擾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16/06/2009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09年6月16日)按《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 ,於區域法院代表一名女士提出法律訴訟,該名女士指稱她的同事在工作場所性騷擾她。
 
平機會就此個案提供法律協助,因為此個案凸顯出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在香港仍很普遍。在此個案中,有關的違法行為涉及向同事講出涉及性的說話及作出涉及性的行徑。此個案有助公眾更深入認識,在工作場所作出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可構成性騷擾。原告人已取得區域法院的身份保密令,在報導此個案時,不得披露她的姓名。
 
傳媒查詢,請致電2106-2187與何漢琛先生聯絡。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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