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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巡視部份投票站

15/05/2010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先生於5月15日巡視部份投票站,以了解殘疾人士是否可以方便地投票。

自2000年4月起,平機會一直對投票站是否方便殘疾人士使用表示關注。

林先生在到訪部份投票站後表示:「從上次選舉至今,選舉事務處就此問題所作的改善極為有限,甚至一些新挑選的投票場地亦未能容許輪椅使用者進入,令我們甚為失望。」

根據選舉事務處所提供的資料,在516個投票站中,有68個不方便輪椅使用者進出,約佔14%。值得留意的是,其中有153個(約30%)是設於政府建築物內,而在十年過去後,這些政府場地中仍有19個(12%)是不方便殘疾人士使用的。

林先生強調,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缺乏方便的選舉設施而使他們的投票意欲受到打擊。殘疾人士應享有與無殘疾的人士相同的權利,去參與政治及公共生活。政府有必要帶頭令自己的場地方便所有人使用。

《殘疾歧視條例》訂明,政府如在執行其職能或行使其權力時歧視殘疾人士,即屬違法。

林先生重申:「政府有道義及法律責任確保投票站能夠容許所有選民使用,包括殘疾人士。平機會促請政府制定切實的行動計劃,以確保下一次選舉能做到無障礙投票。」

傳媒如有查詢,請致電2106 2226與羅寶珠女士聯絡。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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