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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進行公眾諮詢

08/04/2010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10年4月8日)發出《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修訂版,以進行公眾諮詢。

平機會於1997年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發出《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為香港的僱主提供指引,以便他們為殘疾人士提供平等的僱用機會。在過去多年來,隨着法理學知識的發展,加上新案例的出現,以及公眾對法例的認識加深,使我們需要修訂實務守則,以確保它能切合現時社會的需要,能繼續成為僱主、僱員和人力資源從業員的實用參考工具。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先生表示:「這些年來,從投訴和案例的相關事實中,我們瞭解到在病假管理和工傷等方面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上,有甚麼更佳的管理措施,因此,現在正是修訂實務守則的適當時機,藉着守則來鼓勵並促進僱主和僱員間的健康夥伴關係,從而為我們締造一個公平的工作環境。」

守則為僱主提供實用指引,讓他們瞭解到如何防止工作間的殘疾歧視、騷擾和中傷,及更有效地在工作間落實平等機會的理念。守則亦幫助僱員瞭解他們在法例之下的權利和責任。雖然守則本身不是對法律的權威陳述,但它是法定守則,可就良好的僱用程序和措施提供建議。執行守則的建議有助僱主減低作出違法行為的風險,亦可減低承擔轉承責任的機會。

林先生強調:「實際上,在機構內提供平等機會與良好的僱用措施之間存在密切的關連,機構如把平等機會措施納入成為他們機構策略的重點,將可讓僱員盡展潛能,對其本身是有利的。我們相信,守則將不單提供防止歧視的指引,亦有助機構達致更佳的僱傭關係,及更能善用人力資源。」

在修訂守則時,平機會已諮詢了具代表性的非政府機構成員及代表不同規模的僱主及政府機關的人力資源從業員的意見。

平機會現正把守則的草擬本廣泛地分發予持份者、僱主聯會、僱員組織、復康組織及公共機構,以徴詢他們的意見。公眾諮詢會議將於2010年4月至6月期間舉行。市民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平等機會委員會索取實務守則,並可於平機會網頁下載守則(http://www.eoc.org.hk)。

林先生表示:「市民提出的意見和觀點將會適當地納入在守則的修訂版中,然後提交立法會審議。視乎立法會的決定,我們期望經修訂的實務守則可於今年底生效。」

公眾諮詢將為期三個月,由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7月8日為止。

傳媒查詢,請致電2106-2226與羅寶珠女士聯絡。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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