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機會對區域法院有關精神病患者指稱受到殘疾中傷的裁決作出回應
27/01/2011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知悉區域法院已對有關精神病患者被中傷一案作出裁決,判定原告人敗訴。案中原告人指稱一份報章在2006年9月9日刊登的文章內中傷精神病患者。平機會將在研究判詞後,決定下一步行動。
這是本港首宗得以在法院審理的殘疾中傷案件。平機會為原告人提供法律協助,原意是希望法庭能確立殘疾中傷的界線,亦希望案件能引起公眾關注個別公開發表的評論文章對殘疾人士有欠敏感度的描繪,可能構成歧視,及令殘疾人士深感傷害。
裁決未有判原告人得直,但平機會注意到法官也認同,案內文章有若干用詞是令人厭惡(“distasteful”)的,及文章作者也未意識到精神病患者的感受。
平機會呼籲大眾摒棄對精神病患者的負面定型觀念,減輕對精神病患者根深蒂固的成見。
傳媒如有查詢,請致電2106 2187與何漢琛先生聯絡。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一一年一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