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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22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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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為懷孕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平機會於2019年11月15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代表一名女士(申索人)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曾於答辯公司擔任高級經理。申索人聲稱答辯公司因她懷孕而歧視她,不向她發放年終花紅,且不與她續約。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懷孕歧視是指基於一名女性的懷孕及/或相關產假而給予她較差的待遇。該條例保障婦女在僱傭、提供貨品、服務或設施等範疇免受歧視。根據條例,若任何僱主基於僱員懷孕而使該僱員受到不利的對待或被解僱,都有可能違法。

在2016至2018年期間,平機會共收到223宗懷孕歧視的投訴,佔《性別歧視條例》相關投訴約32%。事實上,在平機會收到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當中,僱傭範疇的懷孕歧視一直是最常見的種類之一,反映了懷孕婦女在職場上仍面對著種種挑戰。

平機會就此個案提出法律訴訟,一方面希望加強公眾認識《性別歧視條例》賦予在職懷孕女性的權利,同時亦提醒僱主,對僱員作出懷孕歧視行為乃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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