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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23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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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就殘疾歧視個案提供法律協助

平機會於2020年5月12日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一名人士(申索人)在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申索人曾受僱於答辯公司,擔任會計及行政主任。

申索人指稱答辯公司基於她的殘疾(左鷹嘴骨折及相關病假)把她解僱。申索人曾放了一段時間的病假,並於病假後復工當日被答辯公司解僱。

《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在僱傭等範疇免受歧視。根據條例,僱主若基於某僱員的殘疾(包括病患)而解僱該僱員,即屬違法。

多年來,在平機會收到的投訴當中,與僱傭相關的殘疾歧視個案一直佔了不少比重。平機會協助此案的申索人提出法律訴訟,是希望藉此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不能接受,平機會將會嚴肅處理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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