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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通訊 第 3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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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主席指《殘疾歧視條例》保障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

平機會主席指《殘疾歧視條例》保障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在2023年4月28日於網絡媒體《香港01》撰文,解釋香港的《殘疾歧視條例》如何保障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在僱傭範疇免受歧視。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若基於僱員的殘疾而解僱他們或使他們遭受不利,屬違法行為。

任何人如覺得遭受歧視,可向平機會提出投訴。平機會會盡力協助投訴個案雙方以調停方式解決糾紛,而調停完全屬自願性質。若調停不成功,投訴人可考慮將個案交由法庭處理,或向平機會申請法律協助,平機會的法律及投訴專責小組將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進行審批。

朱主席在文中提到,平機會近期處理了一宗涉及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的《殘疾歧視條例》個案。該名投訴人感染了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後復工即被解僱。她向平機會投訴其僱主殘疾歧視。在調停失敗後,投訴人向平機會申請並獲批法律協助。在平機會律師代表的協助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而前僱主亦願意賠款及作出道歉,無須將個案訴諸法庭。

朱主席引用以上個案,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行為,不應歧視感染病毒或已康復的僱員和求職者。他亦趁著勞動節臨近,呼籲僱主在後疫情時代,建立沒有歧視的工作間。朱主席寫道:「或許僱主們可以積極考慮,除了提供一個沒有歧視的工作環境外,還能趁機推出多元、平等和共融的政策,既能挽留人才,又能建立關愛共融的職場文化,增加員工的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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