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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布「2021年全港性騷擾調查」結果

12/05/2022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22年5月12日)公布「2021年全港性騷擾調查」結果。調查發現,約17.8%和11.8%的被訪者表示在受訪之前的24個月內分別曾遭網絡性騷擾和職場性騷擾。調查亦顯示,年齡介乎18至34歲的年輕女性較容易遭受職場及網絡性騷擾。香港市民對性騷擾的認知程度頗高,整體受訪者在「性騷擾認知指數」中,取得80.26的平均分。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專責小組召集人利哲宏博士表示:「這是香港首個涵蓋所有人口且具代表性的全港性性騷擾統計調查。自從平機會在2013年推出反性騷擾運動後,反性騷擾一直是平機會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次調查蒐集的實證數據非常重要,亦為平機會於過去數年在不同界別進行的性騷擾調查增補了資料。透過這些數據,平機會更能清楚掌握性騷擾的情況,深入了解它的普遍程度,從而解決有關問題。」

為了解公眾對性騷擾的認知、調查公眾在網上及職場性騷擾的普遍程度及性質、掌握性騷擾受害人的特徵,以及分析受訪者在遭受性騷擾後、目睹或聽說性騷擾事件後所採取的行動,平機會在2021年3月至6月期間進行了是次調查,並透過電話成功訪問了合共5 027名年齡介乎18至64歲,能操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的香港居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對性騷擾的認知

每名受訪者被要求在提供的16個情境中,評估有關情境是否構成性騷擾,從而制定「性騷擾認知指數」,以量度整體香港公眾對性騷擾的認知程度,以及在各受訪者組別之間作出對比。指數定為0至100,數值愈高表示受訪者正確辨別性騷擾行徑的能力愈高。整體受訪者的指數平均分為80.26,這顯示香港大眾的性騷擾認知程度頗高。男性受訪者的得分顯著地低於女性受訪者(男性:77.11;女性:82.74)。愈年輕的受訪者所獲的指數得分愈高(18-34歲:83.35;35-49歲:79.78;50-64歲:78.23)。此外,曾於中小學階段接受性教育的受訪者對性騷擾的認知程度較高。

網絡性騷擾的普遍程度及性質

在4 689名表示曾在受訪前24個月內使用互聯網的受訪者中,約六分之一,即17.8%表示曾在網上遭性騷擾。聲稱曾在網上遭性騷擾的男性(18.3%)較女性(17.3%)多。年齡方面有顯著差異,愈年輕便愈可能遭受網絡性騷擾(18-34歲:23.3%;35-49歲:16.4%;50-64歲:14.0%)。調查亦顯示,四分之一(25.7%)年齡介乎18至34歲的年輕女性在調查前兩年內曾在網上遭性騷擾,是普遍率最高的年齡組別。

最常見的網上性騷擾形式包括:「在網上收到不雅照片或影片,令你覺得被冒犯」(55.8%);「在網上收到有性含意的訊息,令你覺得被冒犯」(47.1%);以及「有人在網上向你發出涉及性的言語或有關性的笑話,令你覺得被冒犯」(26.7%)。

職場性騷擾的普遍程度及性質

約11.8%的受訪者(3 928名受訪者中的463名人士)表示在調查前24個月內在工作時遭到性騷擾。換言之,接近八分之一受訪者曾遭受職場性騷擾。女性顯著地有較大的機會在工作時遭性騷擾(女性:14.6%;男性:8.8%)。雖然表示曾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受訪者遍布各個年齡層,但調查顯示,愈年輕的受訪者便有較大的機會遭受職場性騷擾(18-34歲:18.4%;35-49歲:10.2%;50-64歲:7.2%)。

18至34歲的年輕女性在職場遭受性騷擾的機會顯著地較高。相對於整體的職場性騷擾普遍率,她們在工作時遭性騷擾的機會高出約一倍 (年輕女性:22.5%;整體平均:11.8%)。

最常見的職場性騷擾的形式是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在463名職場性騷擾受害人中,超過五分之三(61.5%)的受訪者表示「在職場上,有人在我面前與其他人說有關性的話題或笑話,令我感到不自在」;接近五分之二(37.9%)的受訪者表示騷擾者直接對他/她作出令人反感與性有關的言論和笑話。

職場性騷擾者的特徵

就職場性騷擾者方面,在最近一次發生的職場性騷擾事件中,三分之二(66.7%)事件的騷擾者是男性,16.8%是女性,而16.6%同時涉及男性和女性騷擾者。四分之一的男性受害人(25.9%)單被女性性騷擾,女性受害人的相應數字為11.7%。

騷擾者與受害人的關係方面,一方面,較大比例的女性受害人被職場上處於較高職級或擁有較多權力的人性騷擾,包括僱主、直屬上司,以及職級較受害人高的同事(女性受害人:30.5%;男性受害人:17.9%)和客戶或服務對象(女性受害人:15.9%;男性受害人:11.9%)。另一方面,較大比例的男性受害人被同一職級的同事(男性受害人:50.3%;女性受害人:41.4%)和較低職級的同事(男性受害人:17.3%;女性受害人:9.2%)性騷擾。

受害人及旁觀者對職場性騷擾事件的反應

在463名職場性騷擾受害人中,79.5%曾就最近一次性騷擾事件採取行動。女性受害人在職場遭遇性騷擾後較男性顯著地更願意採取行動(女性受害人:84.1%;男性受害人:71.1%)。在所有受害人中,14.7%有向警方、平機會,或上司、其公司內相關部門或管理層作正式舉報。

在最近一次職場性騷擾事件中,五分之二(41.4%)被職場內其他人目擊或知悉。然而,在所有受害人所經歷的最近一次職場性騷擾事件中,只有11.9%有第三者介入或作出阻止。

在3 460名聲稱沒有在職場遭受性騷擾的受訪者中,只有2.3%曾目擊或後來知悉公司/機構曾發生性騷擾。在這些旁觀者中,大部分(73.7%)嘗試介入所目擊或得知的職場性騷擾事件。沒有採取行動的旁觀者中,有接近一半表示不採取行動是因為不知道可以做甚麼(49.7%),另有三分之一表示當時不清楚事件是否構成性騷擾(35.6%)。

結論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說:「是次調查顯示,不論性別和年齡,性騷擾的情況普遍。年齡介乎18至34歲的年輕女性無論在網絡或職場都較容易遭受性騷擾。」

朱崇文博士續說:「從今次的調查,我們得知職場性騷擾不單是性別暴力,而且是基於權力的暴力行為。調查結果顯示,權力較小的人士,尤其是年輕女性及擔任臨時或短期工作的人士,有較大機會在工作時遭受性騷擾。此外,調查亦顯示,反性騷擾政策能保障員工不會在工作時遭受性騷擾。在沒制定反性騷擾政策和措施的公司或機構工作,工作時遭受性騷擾的風險顯著地較高。」

建議

根據是次香港性騷擾調查的結果、海外文獻和過往研究的相關證據,以及在其他地方推行的良好常規和向不同持分者施加的法律規定,平機會提出了十項建議,其中四項建議如下:

  • 每一名僱員都可能在職場遭受或目擊性騷擾,因此,僱主應鼓勵可能遭受性騷擾的僱員勇敢發聲,並應在僱員培訓計劃中採用旁觀者介入方法,這可促使受害人和旁觀者參與解決職場性騷擾問題。
     
  • 強烈建議各大小公司或機構的僱主:(1)制定清晰的企業反性騷擾政策;(2)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3)採取紀律或適當行動;(4)適時採取改善措施;以及(5)定期向員工提供加強反性騷擾認知的培訓。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應考慮檢視《上市規則》內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加入採用反性騷擾政策為主要性別平等策略之一,規定上市公司發行人須將之在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內披露。
     
  • 政府或可研究是否可以向僱主施加積極責任,規定僱主須採取合理和相稱的措施以預防和處理職場性騷擾。

有關其他建議和調查的詳情,請參閱報告:https://www.eoc.org.hk/zh-hk/policy-advocacy-and-research/research-reports/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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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2年5月12日

平機會代表包括(左起)高級研究經理葉仲茵博士、署理主管 (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女士、政策、研究及培訓專責小組召集人利哲宏博士、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及高級平等機會主任(反性騷擾事務組)蘇家盈女士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2021年全港性騷擾調查」結果。
平機會代表包括(左起)高級研究經理葉仲茵博士、署理主管 (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女士、政策、研究及培訓專責小組召集人利哲宏博士、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及高級平等機會主任(反性騷擾事務組)蘇家盈女士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2021年全港性騷擾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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