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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公布「對職場精神病患者的標籤及歧視態度之研究」結果

28/02/2023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23年2月28日)公布「對職場精神病患者的標籤及歧視態度之研究」結果。

研究發現81.7%在職人士認為在香港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情況非常普遍或普遍。最常見在職場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情況為「因為患有精神病而獲得和他人相比較少的升職機會」(71.3%)及「因為患有精神病而不被聘用」(68.3%)。

78.5%精神病患者表示在香港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是非常普遍或普遍,尤其是被診斷患有焦慮症(88.0%)及躁狂抑鬱症(83.3%)的被訪者。精神病患者觀察到最常見的職場歧視情況為「因為患有精神病而獲得和他人相比較少的升職機會」(71.3%)、「因為患有精神病而不被聘用」(67.5%)、「因為患有精神病而獲得和他人相比較低的薪金」(65.5%)、及「因為患有精神病而被指派和他人相比較差的工作任務、工作地點或輪班安排」(60.2%)。

研究亦發現,分別有36.2%、32.8%及32.8%的精神病患者表示他們在過去五年曾在求職、在職及離職過程中經歷過歧視。有45.3%及12.5%的精神病患者分別在該三個過程中經歷最少一次歧視及在全部三個過程中經歷過歧視。然而,大部分的精神病患者因認為沒有需要及擔心他們未來僱主對此等行動的看法,而沒有對職場的精神病歧視採取行動。

平機會委託了香港教育大學心理學系進行是次研究。研究團隊採用了混合方法設計,收集定量及定性研究數據。研究團隊在2020年5月至11月透過面對面問卷調查,收集了858名參加者,包括593名在職人士及265名精神病患者的意見。此外,研究團隊在2021年2月至7月與50名管理層職級的僱主及主管進行深度訪談。

根據研究結果,在職人士對精神病患者常見的標籤是擔心精神病患者會傷害別人(55.7%)、嘗試與精神病患者保持距離(46.5%)及害怕與精神病患者獨處(43.4%)。

平機會署理主管(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女士說:「研究結果顯示,精神病患者在香港受到歧視的情況普遍,職場歧視仍然存在。根據一個在2015年發表有關精神健康的研究,有13%香港居民是精神病患者。因此,我們認為消除對不同精神狀況人士的標籤及防止他們被歧視,至為重要。」

平機會負責執行香港的《殘疾歧視條例》,此條例保障精神病患者在包括僱傭等訂明活動範疇免受殘疾歧視、騷擾及中傷。在2018至2022年期間,平機會共收到310宗在《殘疾歧視條例》下有關精神狀況的投訴,當中75%涉及僱傭範疇。

大部分在職人士(91.9%)及精神病患者(77.7%)知道香港有《殘疾歧視條例》以防止殘疾人士在工作間受到歧視。儘管如此,許多受訪僱主及主管表示公司並沒有書面的反歧視政策,以及沒有建立匯報及處理歧視相關投訴的正式機制。徐女士說:「雖然法例沒有規定公司必須制定反歧視政策、建立投訴處理機制或向員工提供有關《殘疾歧視條例》的培訓,但僱主推行了這些預防及補救措施,可視作為『已採取合理實際步驟』,在發生相關狀況時,在法庭上可作為僱主轉承責任的辯護。我們歡迎僱主參考平機會的《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當中鼓勵僱主在整個僱用期採取良好的管理措施。」

研究亦顯示在265名精神病患者中,有18.9%的精神病患者為精神健康求醫而請假時遇到困難。在該些遇到困難的精神病患者中,49.0%有向他們的主管或同事披露其請假原因。

在本調查中,有85.9%的精神病患者表示公司有需要為員工提供精神健康支援。不過,只有12.5%的精神病患者表示他們目前工作的或最近工作的公司有為員工提供精神健康支援。有48.7%的精神病患者因為害怕被公司及主管標籤及歧視,而沒有向僱主/主管表達需求。

然而,受到主管及同事較多支援的精神病患者有較高的幸福感、更好的社交及職業功能、症狀緩解、較低的情緒困擾及自我標籤。因此,精神病患者在職場上披露自身的精神健康狀況,可能為他們取得支援和更容易申請病假及得到治療,但這亦可能增加他們被歧視的風險。

從許多僱主及主管的角度,精神病患者控制其行為及情緒的能力較差。他們亦表明精神病患者更適合一些不需要與其他人共事的工作崗位。在涉及與大量顧客/客戶聯絡的行業中,僱主及主管都對給予精神病患者工作崗位有所遲疑。該些僱主及主管的回應反映出,在客戶服務及以人為本的行業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非常普遍。

有些僱主認為對精神病患者實施彈性工作安排等措施會被視作對其他員工的不平等對待。由於要對公司各人一視同仁,所以他們不會為精神病患者提供任何特別安排。這亦表明了僱主及主管對歧視及職場調適定義的誤解。徐女士重申:「在一些情況下,由於公平對待所有人士,而忽視精神病患者的殘疾狀況,有可能會導致間接歧視。僱主須明白《殘疾歧視條例》下合理工作調適的意思及如何分辨員工基於殘疾狀況的特定需要或安排。」

建議

根據定量及定性研究的結果,研究團隊就公眾教育、反歧視政策、特別工作安排、員工培訓及精神健康支援的資源,提出了五項建議。

  • 政府應推行公眾教育,以提高大眾對殘疾歧視及《殘疾歧視條例》的認識及關注。
  • 政府應考慮提供更多資源及協助,促進制定工作間相關反歧視政策及措施,以協助精神病患者的康復。
  • 僱主應為員工提供合理工作調適,作為精神健康友善僱傭的措施。僱主應確保有精神健康狀況的員工可以就診及申請病假。
  • 精神健康相關機構及非政府組織應定期為在職人士舉辦培訓工作坊,以摒除常見的誤解、釐清錯誤觀念、推廣精神健康,以及教導溝通技巧。
  • 僱主應為有個人、精神或情緒問題的員工提供僱主支援計劃,作為精神健康的急救。政府可以考慮為中小型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或中央支援服務。

有關研究結果和建議的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https://www.eoc.org.hk/zh-hk/policy-advocacy-and-research/research-reports/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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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3年2月28日
 

平等機會委員會署理主管(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女士(中)、香港教育大學心理學系系主任及副教授陳家承博士(左)及香港教育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何振業博士(右)在新聞發布會介紹研究結果。
平等機會委員會署理主管(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女士(中)、香港教育大學心理學系系主任及副教授陳家承博士(左)及香港教育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何振業博士(右)在新聞發布會介紹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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