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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歡迎區域法院就一宗性騷擾案件的判決

28/07/2023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天(2023年7月28日)歡迎區域法院就一宗案件(DCEO10/2021)評估損害賠償作出判決,在該案件中,一名在一間私人俱樂部任職活動統籌員的女士(申索人),多次遭到同樣於俱樂部工作的男性營運經理(答辯人)性騷擾。

申索人指稱答辯人濫用職權,藉其高級職位,在工作間性騷擾她超過一年的時間,包括對她作出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例如用手撫摸她的背部;以及在工作場所舉行的活動中,當申索人的衣服被雨淋濕時,盯着她的胸部,給予她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注視。申索人指稱,答辯人持續對她的性騷擾行為令她飽受痛苦,最後辭職,放棄她喜愛的工作。

《性別歧視條例》涵蓋僱傭範疇內所發生的性騷擾行為,根據條例,當騷擾者對受害人作出任何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受害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即屬性騷擾。此外,性騷擾亦指騷擾者自行或聯同其他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徑,而該行徑對受害人造成一個在性方面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亦屬違法。

在這個案中,平機會向申索人提供法律協助,其內部律師作為申索人的法律代表處理該案件,按《性別歧視條例》提出法律訴訟,並代表申索人出庭應訊。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先生表示:「今次的判決強烈提醒所有僱主和僱員,對工作間的性騷擾應採取零容忍態度。對僱主來說,他們必須建立預防和處理性騷擾的機制,並在發生性騷擾事件時採取果斷行動。」

「消除性騷擾一直是平機會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在2018至2022年期間,平機會收到792宗性騷擾的投訴,佔平機會同期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所收到的投訴約48%。我們希望這項判決將鼓勵更多性騷擾受害者挺身而出,對違法的歧視行為作出追討。」朱先生補充說。

繼早前申索人已取得判答辯人敗訴的非正審判決,區域法院現判定申索人可獲得$80,000感情損害賠償,以補償答辯人向申索人作出性騷擾行為而令她蒙受的尷尬、侮辱、情緒困擾和焦慮。法院還裁定申索人可獲得$10,000懲罰性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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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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