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機會歡迎區域法院對一宗性騷擾案件的裁決
19/02/2025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日(2025年2月19日)對區域法院於2025年2月14日就一宗性騷擾案件(DCEO 4/2023)作出的裁決表示歡迎。該案裁定一名外籍家庭傭工(申索人)的前僱主(答辯人)對申索人作出的行為構成《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所指的性騷擾,判申索人勝訴。
區域法院判定答辯人須支付申索人合共182,387.30港元賠償(包含60,000港元感情損害賠償、10,000港元懲戒性損害賠償及112,387.30港元收入損失賠償),並附加利息。區域法院還命令答辯人須支付申索人此案的訟費。
申索人指稱她在受僱期間,多次被答辯人性騷擾,包括:答辯人靠近申索人嗅她的頭髮和身體的香味;不斷要求申索人與他發生性行為;以及多次作出粗俗的性言論。申索人對上述的性騷擾行為,均明確表示不歡迎並予以拒絕。在一次兩人發生激烈的爭執後,由於申索人擔心自身安全,經報警並在中介公司的協助下搬離答辯人的住所。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女士表示:「今次法庭的裁決再次提醒所有僱主,在工作期間對僱員,包括外籍家庭傭工,作出性騷擾是違法行為,並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在僱傭範疇,任何人如對另一人提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或作出其他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在有關情況下,一個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另一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即屬性騷擾。」
林主席續說:「消除性騷擾一直是平機會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我們希望這項判決將鼓勵更多性騷擾受害僱員能挺身而出,對違法的職場性騷擾行為作出追討。在2022至2024年期間,平機會共為116宗性騷擾個案進行了調停,當中有89宗調停成功,成功率達77%。」
在這個案中,平機會向申索人提供法律協助,並委派內部律師代表申索人處理案件,以及按《性別歧視條例》提出法律訴訟和代表申索人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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