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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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有關傳媒查詢的聲明

22/09/2005

回應傳媒就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招聘法律總監一事所作的查詢,委員會現作出以下聲明:


委員會就有關招聘法律總監資料被披露一事,表示極度遺憾。此等資料在招聘過程中披露是不恰當的,亦無助於招聘工作的妥善進行。


委員會為招聘法律總監而成立的遴選小組,由行政及財務專責小組召集人任遴選小組主席,其他成員包括三位委員及委員會主席鄧爾邦先生,負責為有關招聘甄選合適人選。鄧主席需為委員會的整體運作負責,而法律總監一職是直接向主席匯報。主席對有關職位的要求及職責最為了解,其參與招聘小組,有助挑選合適人選。在考慮過所有收到的申請後,遴選小組未能決定面試人選,因而刊登第二輪招聘廣告,邀請其他人士申請該職位。任何指稱主席鄧爾邦先生「推薦」前下屬,均屬毫無根據,亦與事實不符。


遴選小組遵守既定的委員會招聘程序,而委任成功獲選的人士,將會是遴選小組的整體決定。直至目前為止,共有22名申請者申請法律總監一職,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所有申請人的相關資料均被仔細考慮及查核 。


委員會重申,我們是一個平等機會的僱主,有關職位是開放予所有合資格人士申請,並不會因為個人的背景或其他不相關的因素而予以拒絕或給予不公平對待;在招聘過程中,委員會會按申請人的經驗、工作能力及管理技能等,挑選最合適的人選。委員會重申對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均會嚴格保密。


查詢: 羅寶珠小姐 210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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