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平等機會委員會加強行動消除針對九龍灣健康中心的歧視
16/06/1999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主席張妙清博士重申,九龍灣健康中心受當地居民的歧視行為滋擾,正常運作受妨礙,這種行為可能已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張博士說:「委員會對事態極為關注,我們已採取連串行動對付此問題。為處理帶有歧視性語句的橫額,及向地區居民解釋有關法律條文,我們已與衛生署、警方、市政總署及觀塘民政事務處聯絡,希望能合力解決問題。我們又已向中心職員及使用者解釋他們的權利,及表明會協助他們根據條例提出投訴。」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干擾或阻止殘疾人士得到服務或設施,即構成違法的歧視。公開中傷殘疾人士、煽動對殘疾人士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亦屬違法。
委員會已在九龍灣區內舉辦連串教育活動,包括與居民代表進行會議、以及舉辦講座、展覽和社區巡迴活動,以協助居民對《殘疾歧視條例》有更深認識。委員會又向當地居民發出了約一萬封信件,指出對殘疾人士及與他們有聯繫的人士作出歧視、騷擾或中傷行為均屬違法。
張博士又說:「委員會將由下星期一開始,於九龍灣健康中心設立臨時辦事處,方便市民查詢及投訴。我們同時亦會舉行展覽以防止殘疾歧視條例下的違法行為發生。」
「我呼籲地區居民,以及健康中心的職員和使用者來我們的臨時辦事處,大家同心合力,共同阻止殘疾歧視。」張博士最後作出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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