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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歡迎通過《種族歧視條例》

10/07/200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並歡迎立法會於今日(2008年7月10日)通過反種族歧視的法例。
 
平機會主席鄧爾邦先生表示:「制定《種族歧視條例》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制定反歧視法例框架方面,向前邁進了一步。此舉顯示香港致力保障我們的市民,使他們不會因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或人種而受到歧視和騷擾。保障是指維護我們的基本權利,如獲得教育、就業和住屋的權利,將這種保障擴大至涵蓋社會上每一個人是十分重要的。」
 
鄧先生強調:「制定新法例使香港能夠回應有關《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要求。消除種族歧視可提升香港作為一個商業中心的競爭力和國際形象,並向世界展示出香港是一個名符其實的國際都會。這條新法例對保持香港的國際聲譽起了重要的作用。」
 
鄧先生說:「對於平機會獲授權執行新法例,我們感到十分高興。平機會將投放所需資源,與我們的社會夥伴合作,確保新法例能成功執行。」
 
為提高和促進市民對新法例的認識及瞭解,平機會已開展與持份者的聯絡和討論,草擬僱傭實務守則,透過電台和電視節目進行有關社會共融及種族和諧的公眾教育等工作,為推廣新法例打好基礎。平機會將繼續加強為少數族裔人士而舉辦的公眾教育和宣傳計劃,包括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的網上資源、把平機會的單張和小冊子翻譯及印製成不同少數族裔語言的版本、與非政府機構合作為少數族裔人士舉辦培訓課程等。
 
鄧先生補充指:「今天的結果標誌着少數族裔群體、非政府機構、商界、立法會議員和政府多年努力的成果。他們的決心和努力值得嘉許,而《種族歧視條例》的制定亦表示他們的努力得到認同。我們現時朝着種族共融的社會邁進了新一步。社會上每一個人,不論是在公營或私營界別,在家或是在職場,都應該支持及實踐反歧視法例的精神,這樣,《種族歧視條例》才能取得成功。」
 
 
傳媒查詢:何漢琛先生 2106-2187
 
 
平等機會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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